律师称“有条件退货”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9种SK-II化妆品被检出含有禁用成分,这一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杭州市消协和每日商报维权热线85051890不断接到消费者来电,询问SK-II的退货问题。
一套产品只能退掉其中一件
读者郑先生手头的一套SK-II化妆品是今年5月底在杭州一家专柜买的,花了2400元。
“我原本是准备送给朋友的,由于一直没时间所以没送出去。”郑先生说,现在SK-II化妆品被曝光有问题后,他希望能退货。“前两天,我去专柜问了一下,他们说只有其中一瓶是属于9种产品里的,可以退货,其他不能退。”郑先生认为,一套完整的东西,少了一样还怎么送人。
郑先生说,即使退掉其中一瓶,另外的化妆品也没人敢用,希望专柜能够体谅消费者的心情。他说他手头有完好的购物小票,而且包装也没有拆封,希望商家能酌情给予办理退货手续。
异地买的杭州专柜也能退货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SK-II杭州一家专柜。针对郑先生的问题,营业员表示还需要一定时间,因为SK-II的退货有三个条件:第一,退货的范围只涉及质检总局查出的9种产品;第二,产品剩余的量不得少于原产品的三分之一;第三,来退货的消费者必须持有购物凭证,如小票、发票等。郑先生手头的其他产品如果不在9种产品之内的话,目前不能退货,要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按规定处理。
SK-II负责公关的汪先生表示,目前已经销售的产品和货架上的产品都是安全的,被查出有问题的产品全在海关,事情目前还在调查中,希望消费者能给予理解。SK-II本着服务为本的精神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也希望消费者能够理解SK-II。至于具体的退货手续,需要消费者跟专柜沟通解决。
杭州的一家SK-II专柜表示,如果杭州消费者在上海、北京等地买了SK-II,只要手头有消费凭证,他们这里也可以帮忙联系退货。
律师称“有条件退货”不合情理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朱民强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产品销售者设置“有条件退货”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SK-Ⅱ被国家质检部门查出含有禁用成分,且该成分对人体可能存在危害,可以推断该类产品质量上可能存在问题。在这种可能没有排除前,是不能作为化妆品销售的,那么商家就应该无条件为消费者退货。
对于商家规定退货必须是商品还剩余三分之一以上的条件,朱律师觉得是不合情理的。既然产品可以退货,就不能以产品用了多少来加以限制。从情理上讲,商家应对使用了大部分产品的消费者更加抱有歉意。因为多使用该商品,意味着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可能性更大。而且依照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因为使用了该类产品而导致人体损害,商家还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然,经销商要求消费者出具购买凭证是有依据的。根据《合同法》,只有形成买卖关系才有合约存在,才可能构成违约,对经销商来说该产品也可能是其他经销商卖的。但对生产商来讲,应当无条件退货并承担损害赔偿。生产商只有在证明该商品不是他们生产时(是假冒商品时)才不用承担责任。消费者没有保管凭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