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公安局法医、狱医,竟利用伤势鉴定的便利条件,收受贿赂。平阳县公安局民警叶某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昨天,叶某被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检察部门指控,2000年至2006年间,叶某作为平阳县公安局法医、狱医,共8次收受他人现金2.62万元和6条中华牌香烟,为他人谋取利益。
2004年上半年,平阳人赵某将人打伤,后找到叶某帮忙。一天晚上,赵某的两个妹妹约叶某到苍南唱歌,趁机把钱塞进了叶的口袋。叶某故意在双方调解好后,才拿出了赵某致人轻伤的鉴定书,让赵逃脱了刑事责任。
为了制造让对方送礼的“机会”,叶某还经常编出需要重新鉴定、找上级部门等借口索要钱物。2004年11月,平阳县水头镇张某手掌被他人刺伤,找到叶某。叶某故意称此事需要重新鉴定,收了3000元。案发后,叶某的亲属已退出了上述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