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大麦屿边防派出所许慧和快报说:女孩子啊,随时随地都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这不,我们昨天就抓了个偷拍人家换衣服的家伙。
记者核实报道:这个家伙姓林,玉环人。
昨天凌晨,他和几个朋友在酒吧喝了点酒,一时兴起,准备去找住在大麦屿开发区附近的一个熟人。
不巧扑了个空,熟人不在家。林某觉得很扫兴,坐在车里一边抽烟,一边无聊地四处张望。
突然,他看见路旁一幢房的二楼窗台边,有个女子正在换衣服,窗帘也没拉。林某趁着酒劲,拿起原先就放在车里的一台DV摄像机,噌噌噌爬上了马路中央绿化带的一棵大树,把镜头对准那个窗口。
“喂!干什么!”这一幕正好被一位路人发现,大喝一声。林某一慌神,脚踩了个空,从3米多高的大树上跌了下来。
幸好人没啥事,只擦破点皮,但派出所还得走一趟的。
女孩子遭遇偷拍的事,前天温州也发生了一起。那个女孩子住一楼,睡觉时被一个小伙子用数码相机给偷拍了。但人没抓到,跑了。
记者有话要说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唐小平律师说,这两个男的行为明显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规定: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尽管法律上有强硬的处罚规定,但这类事件,要是没有现场抓到人,很难追究。所以,被偷拍并不只是发生在明星身上,MM们更衣啊,睡觉啊,一定要注意自我防范,别给那些家伙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