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8岁的女孩,因为一次口角对另一个女孩怀恨在心,于是叫了其他4个年龄相仿的同伴,把对方勒死、分尸、抛尸。这起震惊杭州的少女杀人案,8月21日在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宣判,5人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两人死刑,两人无期徒刑,一人15年有期徒刑。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背后,是一场情感教育缺失和监管失控的悲剧。
2006年8月21日,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三楼最大的一个法庭内几乎座无虚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杭州的“萧山杀人分尸案”作出一审判决。
5被告穿着黄色囚服被依次带上法庭,鲜亮的颜色映衬着他们年轻的脸庞。5人中年龄最大的才19岁,最小的还不满16岁,但就是这些稚气未脱的年轻人,却做出了一件惊天大案。今年2月17日,因为一点小小的矛盾,五个被告人居然把一个18岁的少女陈颖活活勒死,分尸后抛入钱塘江。
法院认定5被告人都有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法官宣读了对5个被告人的判决结果:被告人陈娟和王强被判处死刑,曹玲和华丹被判处无期徒刑,张静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宣判一结束,5个人被法警带走,旁听席上男女老少哭成一片,场面乱成一团,许多人挤到宣判区的栏杆前,哭得撕心裂肺。
被害人陈颖的妈妈,抱着陈颖的照片,哑哑地哭。法警把家属送出法庭外,陈颖妈妈在台阶上一步三回头,不知在留恋什么。法院门口,三三两两的家属聚在一起,说一阵,哭一阵。
6个家庭的悲剧,带给人们太多的思考。
几句口角引发的血腥凶杀
陈颖家住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一个小村子。在村民们的眼里,陈颖和父母一样为人很老实厚道。自从她不读书后,就开始到花鸟市场、服装市场打工赚钱,贴补家用。
2005年12月13日,在萧山某市场当服务员的陈颖,和往常一样下午两点去上班,晚上9点下班后,和小姐妹一起到镇上一家歌舞厅跳舞。比她大一岁的小姐妹陈娟给她打了个电话,在沸腾的喧闹声中,陈颖没有听到这个急呼呼的电话。
然而,谁也没想到,就是因为这个电话引发了日后一场血腥凶杀。不一会儿,因陈颖不接自己电话,陈娟带了几个小姐妹来到歌舞厅,气汹汹地把陈颖叫了出来,并责问她为什么要在背后讲她的坏话,并以不敢接她的电话作为心虚的证据,迫使她承认并道歉。跳舞正跳得高兴的陈颖,无缘无故地被责问,就没好气地与她争辩了几句。结果,就这简短的几句争辩,陈颖遭到了陈娟拳打脚踢的一顿暴打,还用砖头砸破了她的头。
第二天,头部受伤缝合了五针的陈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的违法行为,对当时尚未年满18周岁的陈娟处以罚款150元的治安处罚。
这一次事件让陈娟怀恨在心,她咽不下这口气,连新年都过不舒服,决定找机会再教训陈颖。
今年2月17日晚,陈娟叫上了和自己一样高三就辍学在家的华丹和张静,还有一名在读高三的曹玲以及华丹的男友王强等五人,把陈颖从家里约到位于闻堰镇的钱塘江边,把她打了一顿后,还不解恨,又把陈颖推入钱塘江中,试图淹死她,但最后没成功,陈颖从江里爬了上来。
因为害怕陈颖报警,陈娟等人一不做二不休,在当晚11时左右,又将陈颖强行带到闻堰镇华丹家中三楼卧室内,在陈娟提议下,5人轮流用各种手段施暴,最后将陈颖勒死。
陈颖死后,陈娟等人用杀猪刀、钢锯把陈颖的尸体分解,并分成三部分用编织袋装好。第二天凌晨及晚上,陈娟和王强骑着电动车和,分两次把头和四肢扔到闻堰镇蜀山街道的一个垃圾堆里,身体躯干抛进了钱塘江。
2月18日晚上22点,警方接到报警并迅速介入侦查,曹玲向公安机关投案。2月19日凌晨2点,其他4人被警方抓获。当天上午,陈颖的部分尸体被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