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争吵后他下了毒手
余正军今年27岁,湖北崇阳人。2003年的中秋节,他和同县姑娘黄小何在家乡订了婚。当年10月初,黄小何和同村人一起到杭州打工,经人介绍做了一名发廊小姐。而余正军因为放心不下未婚妻,也于10月中旬来到杭州。
由于余正军只有小学文化,又没有一技之长,找工作对他来说成了难事。于是,他在随后10多天时间里,成了一个靠老婆出卖肉体的钱养活的男人。这对于余正军来说是种莫大的耻辱,却又无可奈何。于是,在黄小何不在家的时间里,他便没日没夜地泡在网吧里。
2003年10月23日晚上11点半左右。他和黄小伍在网吧上网时,被怒气冲冲的黄小何喊回了家。“你每天靠我的钱吃饭,也不出去找份工作,还上网?”回到家后,黄小何说,言语中充满了轻蔑。两人就此开始争吵。
随后的半小时里,两人越吵越凶。正在气头上的余正军,顺势把黄压在床上,并用双手紧紧掐在黄小何的脖子上,直到黄小何停止了挣扎。
-逃亡三年靠捡垃圾为生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死,我以为她还会醒过来。”回忆自己当初的行为,余正军后悔万分。看着一动不动的黄小何,十分害怕的余正军拿走了黄小何包里的800多元钱,并与回到家中的黄小伍擦身而过。
出门后,他打车到了汽车东站,然后搭乘大巴去了温州。害怕警察找到自己,又连夜从温州搭上了去江西鹰潭的火车。从此开始了他长达三年的逃亡之路。
由于害怕,他不敢去工厂打工,不敢租房子住,成了一名靠捡垃圾为生的“破烂王”。三年的时间里,他从来没有固定的住所,草坪上、马路上、厕所边都有过他入睡的身影。而比这种生活条件更让他痛苦的还有对黄小何深深的自责,以及对家人的无限思念。三年间,他从鹰潭流浪到南昌,原本身体壮实的他,成了一个又黑又瘦、体重不到50公斤的“乞丐”。
今年10月6日是中秋佳节,望着一轮圆月,忆起昔日与黄小何定婚的情景,余正军不禁潸然泪下。他决定用投案自首的方式来结束这人不人鬼不鬼的逃亡生活。10月7日上午,他特意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走进了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公安分局徐坊派出所的大门。(除余正军外,其余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