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最后一天,杭州灵隐景区两名保安打架,其中一名保安持刀致另一保安死亡。昨日,嫌犯邹某被西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45岁的邹某来自建德,是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景区的一名保安,在国庆期间因工作不规范等原因与该景区机动班班长陈某发生矛盾,二人积怨颇深,于是陈某授意同为保安的受害人施某等人去打邹某。期间,双方多次发生口角。
这以后,犯罪嫌疑人邹某怕陈某等人再来找他,于是就将以前买的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放在身边带着去上班,作为防身之用。
10月7日,已于10月6日向公司辞职的邹某因有事又来到自己的执勤点,在办完事后准备走时遇见了班长陈某,二人又发生口角。看见邹某推自行车准备要走,陈某用对讲机把施某叫了过来。
随后,双方发生冲突。在冲突中,邹某手中的刀壳在打斗时被打飞掉,露出了锋利的尖刀,在看见被害人施某举着警棍向其逼近时,他把手中的尖刀刺向了被害人施某的胸腹部。邹某发现被害人施某身上流了许多血后,在众人的提醒下,赶紧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为时已晚。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中,尽管犯罪嫌疑人邹某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用尖刀刺向被害人施某,但其所遭受的不法侵害并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其却用锐利的尖刀进行防卫,并造成被害人施某死亡的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邹某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