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滨江区滨康路以南、长江路两侧,一个很大规模的市场正在如火如荼地搭建中,上万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已拔地而起。然而,对这个正在抓紧施工的市场,有读者却向新闻单位投诉,它属于违法建筑。
记者核实:上万平方米的建筑、光天化日下的施工,会是违法建筑?连续几天,记者带着疑惑明查暗访,基本弄清了原委。
正在施工的是一个市场营业用房,长河水产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准备开设的食品水产品市场。
据了解,长河水产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是今年初试营业的,但是,经营形势不太好,于是,就打算利用原来为市场配套的冷冻储藏项目,扩张成两万平方米的营业用房。
记者专门采访了该市场的秦光先总经理,他一方面对记者称,“基本手续已经办好”;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手续还不太完整。”
所谓基本手续,是指该工程被市规划局高新分局“原则同意设计临时市场营业用房”,并且规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两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而手续不完整,显然是指这个以杭州长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名义申请的建设项目,还没有拿到《临时施工许可证》。
高新分局的一份意见说:“本红线仅作为临时建设工程设计使用,方案必须报我局审查。向土管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按照《杭州市临时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
在采访中,杭州长河水产农副产品综合市场负责人无法出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却这样解释,“岁末年初是食品销售的旺季,市场计划在12月份开张。但是,时间紧,周期短,所以,要加快施工了。”
杭州市规划局高新分局规划科的负责人对记者说,目前,该项目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没有批出,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已经开始施工,那要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来处理。
据业内人士分析,把原“冷冻食品加工基地”项目区块,临时建设为食品市场营业用房,这样一来,其土地性质已发生了变化,从工业用地到商业用地,这就需要办理土地更改使用性质手续,增加土地使用的费用等等。
对此,建设部门的相关人士说,“边施工边审批;未完成审批,先实施施工建设,这样的情况是城市建设中的一大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