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有人在旁边照顾他的话,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这位知情者称,死者因为是俯面向下的,呼吸不畅也可能是其致死的原因之一。但真正死亡原因要等法医做出最终权威鉴定才知道。
而“天地邦波酒店”一直营业到昨天凌晨1点多才关门。一天的辛劳让当天晚上部分留住在酒店的员工“倒头就睡”。没有人知道当天晚上在他们入睡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聚会惹祸还是别的原因
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陆续来到了该酒店。记者从死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属那里了解到,死者姓金,今年32岁,杭州本地人。前天晚上10点多,金某与几位朋友一起到“天地邦波酒店”吃宵夜。酒兴助谈兴,推杯换盏中,酒力不胜的金某先醉了,后来直接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由于金某与酒店的李老板原来就有些熟悉,看到这样的情况后,李老板便让人扶着金先生上了3楼的员工宿舍,将其安置在当天晚上没有人睡的一张简易员工床上。其他人则继续喝酒聊天,大约后半夜1点左右,聚会的几个朋友各自散去,而喝得不省人事的金某则独自留在了员工宿舍内。
●律师说法
对于金先生遭遇的“不测”,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呢?金先生的家属认为,当天晚上聚会的几位朋友和店家都负有一定责任。昨天,双方就如何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问题争执不下,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达成统一意见。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厉健律师认为,在这件看似“意外”的事件中,死者金某以及当天一起聚餐的朋友都是负有一定责任的。首先,金某是个有行为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因此他应当对自己的酒量有个正确的估计,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当天与金某一起聚餐的朋友,相互之间具有照顾、通知的义务,因此他们在金某喝醉后,即使不送其回家,也应当通知其家属,而不是将其单独留在酒店内。
至于酒店老板的“留宿”行为,厉健认为,由于金某和李老板原来就认识,因此可以将李老板的行为认定为朋友之间的好心帮忙。“我个人认为,老板的行为与这起意外的发生没有太大的干系。”但反过来,厉健说,假如李老板与金某是不认识的,那么酒店老板的这种“留宿”行为就是需要负责任的。因为对于醉酒客人,酒店应该实行“通知义务”,即及时报警或者通知醉酒者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