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场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群众的心理也不好掌握。稍不留神就会爆发,有时候是防不胜防。我们的捕犬分队是浙江省劳模集体,不光要能说会道,掌握相对人的心理,还要有胆子,还要能让人信服。因此,他们承担着宣传和教育的重要任务,也承受着不小的压力。
有一次在少年宫,队员抓到一只无证狗,夫妻俩就跟队员夺来夺去了老半天,围观群众有几十人。我刚好路过,赶紧下车劝解。我发现,这个犬主老婆的情绪非常强烈,老公表现还比较温和,于是我就把她老公拉到一边,跟他说“你要相信法律,相信职能部门,我以我赵荣福的人格担保,不会让它受到虐待,确保它完好无损。”他老公听了这句话,就把狗主动抱给了我,并劝阻她老婆。
事后,我们再好好地跟他们讲办证的事情,讲狂犬病的害处,他们才能听进去。但要是在现场,她根本就听不进去的,你跟她说的话,她也是“我不听我不听”。
事实上,我们杭州是实施人性化收捕无证犬的城市之一,抓捕无证犬用的是网兜,而非铁钳等利器。而且执法部门捕获无证犬后,往往是等待主人认领,过了法定期限主人依然不来认领,才对犬只实施“安乐死”。
记:查处犬类违法行为的大致情况怎么样?
赵:杭州市执法局自成立以来,一直将犬类执法工作当作重点来抓,每年查处的犬类违法行为都在几千件。今年到9月份为止,已经查处犬类违法行为2300余起,捕犬2449条,处罚126件,罚款144100元。
-最好能划出专门的遛狗区
记:赵局长,能谈谈您对城市养犬规范化的具体设想吗?
赵:杭州市的犬类管理首先要依法,没有法律肯定不行的,同时要兼顾养狗者和反狗者的认知,最大限度地照顾各方的需求,均衡各方的矛盾,找到多方都能接受的一条出路。
我们制定一个规范,首先要大家知道遵守这个法律、法规的可能性有多少。特别是在这个养犬的问题上,要好好研究,首先是要宣传教育,通过规范,法律的执行有多少可行性,针对这个规范,后天跟进设施的可能性有多少。
在规范养犬上,尤其是提高养狗人的自律意识。现在法律规定的遛狗时间,是早6点晚7点,所以很多人就偷偷摸摸的遛狗,毕竟,狗也是喜欢阳光的。但是违规的话,又要受到处罚,对于很多爱狗者来说就有抵触情绪。
关键是遛狗的时候不能影响他人,一个是污染环境,一个是影响交通,有些狗在街道上乱走,妨碍交通,还吓到群众,是养狗人的不负责任造成的。所以狗主人要自律,最好能牵好自己的狗。
另外,最好能划出专门的遛狗区,比如划出合理的大片绿地,四周用80厘米高的网拦着。在一定时间内,让狗在里面活动,到了时间,狗主人就把狗带走。但是这个工作很复杂,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合力来做。
记:在城市管理上,您觉得要秉承的理念是什么?
赵:在我看来,新时期城市管理必须要坚持一个理念——“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