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涛:“这两笔过程中,应该说它的形式是一种广告合同,但是出具的发票,又是一种宣传策划发票,应该说双方都有这默契,这钱就是给孟怀虎的。”
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被害企业一共有5家,但是记者在法庭上只看到中石化浙江石油总公司一家企业前来旁听。2003年7月,孟怀虎就消费者的宝马汽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暨服务区加油站加油后发生故障的事件,写成一篇题为《中石化浙江加油站油中有水?》的批评稿件,向中石化浙江石油总公司索要90万元,经过双方多次交涉,石油公司最终迫于无奈,答应并支付给孟怀虎35万元人民币。
田涛:“被告人孟怀虎得款后,从新闻中心帐上支付17万元人民币给消费者李庆华,又将该35万元,连同记者站帐上的另外50万元打入其妻子尹一梅的个人帐户。”
孟怀虎涉嫌强迫交易的被害单位是广东格兰仕公司,2001年,一名消费者在杭州百货大楼购买了一台格兰仕空调,安装后认为空调噪音与宣传资料上的指标不符,孟怀虎得知这件事情后,在中华工商时报上连续发表批评格兰仕公司搞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报道,广东格兰仕公司随即派人来杭州与孟怀虎进行交涉,交涉过程中,孟怀虎向对方出示了内容为,号召全国格兰仕消费者联合起诉格兰仕公司的广告样板,要求对方给出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田涛:“格兰仕公司迫于无奈,与被告人孟怀虎签订了为期3年,数额达3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业务合同,而后格兰仕公司未履行该合同,并向广东顺德公安局报案。”
对于公诉人指控的5起犯罪事实,孟怀虎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进行了辩护,特别是对于前面3起犯罪事实,孟怀虎完全给予否认。
孟怀虎:“这里首先要澄清的是,被告人并没有向多家单位索要钱财,这与事实不符。”:田涛:“孟怀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和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千字竟开价近百万?
公诉人指控孟怀虎利用中央媒体记者的身份,敲诈勒索了五家企业,而更让人吃惊的是,其中的三起,是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发生的,也难怪公诉人说他们所提起公诉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本来应该代表公平和正义的新闻媒体怎么成了孟怀虎个人敛财的工具?他又是如何将这些钱财占为己有的呢?
2003年6月,消费者李庆华的宝马汽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暨服务区加油后,发动机发生故障,遂向浙江石油总公司提出索赔一辆新宝马汽车,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庆华找到孟怀虎希望媒体介入,孟怀虎在采访后,迅速写成一篇题为《中石化浙江加油站油中有水?》的批评稿件,传真给浙江石油总公司审稿。
张洋:“2003年的7月11日,我们收到了一个传真稿件,发稿单是中华工商时报浙江新闻中心,指明要求我们审阅,他一份稿件后就要见报。”
在这份签有孟怀虎名字的发稿单上,写着“请中石化浙江省公司阅,将意见速回我部后见报”的文字,发稿单还附上了一篇约5000字的新闻稿。
张洋:“发现这份稿件与他所反映的事情事实出入非常大,这样子不实的报道,出去以后会对我们企业的声誉造成很大的危害。”
就在孟怀虎把发稿单传真给中石化浙江公司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2日,车主李庆华与孟怀虎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其中索要的赔偿是18万元,而中石化浙江公司也在这一天派人前往记者站同孟怀虎进行了交涉。
张洋:“第一次接触,他就直截了当开出了数额高达100万的,索要钱款的数字。”
中石化浙江石油总公司一边给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发去公函,指出这篇报道内容严重失实,评论带有倾向性,要求不要刊发这篇报道,一边派人继续跟孟怀虎进行交涉,并对交谈内容进行了秘密录音。
中石化浙江分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李振华:“这个记者就提出,你们损失要几个亿,如果这个文章发出去的话,那么你们给我的好处,也要跟这样的损失相匹配。”
孟怀虎明明知道李庆华索赔的数额是18万元,但是他却以发表这篇报道会导致石油公司损失几个亿相要挟,向石油公司索要90万元,这令当时在任的浙江石油公司的领导陷入了两难之中,如果不给钱,一旦失实报道见报,影响就很难再收回来。
李振华:“而这样的影响,一旦出去以后,你要想诉诸法律,来跟这个记者去澄清这个事实的话,就存在比较大的难度,客观上他给你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
迫于企业可能造成的损害,浙江石油公司开始与孟怀虎讨价还价。
张洋:“我们给他讨价还价,最后讨到35万,他认为是底线了,再低就谈了,他说,‘我跟你做生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