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预审民警冯浙苏:“完成了以后,只要剩下的,全部都是他的,‘都是你孟怀虎个人的’,报社给他这么一个工作指标。”
孟怀虎在法庭上还供认,给报社拉到的单笔广告超过一定数额,就可以拿到45%的提成,以格兰仕公司300万的广告为例,如果能够谈成,孟怀虎个人就可以拿到135万元,这也就不难理解,孟怀虎为什么以批评报道相要挟,与格兰仕签订广告合同的初衷了。
孟怀虎:“记者的武器,就是手中的笔,但这个武器决不可以成为我们满足单位追求经济指标,搞创收的经营工具。”
此时的孟怀虎,已经开始从自己的犯罪事实中总结教训,而那些曾经被孟怀虎索取钱财的企业,又该从这些案件中汲取什么经验呢?
上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预审民警冯浙苏:“碰到这种事情,被记者敲诈的情况以后,第一个要及时获取第一手的证据材料,可以采取一些秘密的录音、录像,第二个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而作为这次案件的公诉人,田涛认为作为企业首先要加强自律,不给这些犯罪行为提供机会,而一旦遇到,也不能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任由这样的人胡作非为,同时他认为孟怀虎的犯罪事实,也给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媒体和记者,敲响了警钟。
孟怀虎:“今天自己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这既是对人生的一次讽刺,也是作为被告人,我不学法不懂法的咎由自取,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走上今天犯罪的道路,是可悲的,其教训也是深刻的。”
就在对孟怀虎案进行调查的同时,《中国食品质量报》、《经济日报》、《中国工业报》三名记者汪启明、卜军、陈金良都因为存在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行径,被通报全国。
半小时观察:记者为何失去了职业操守?
平时,大家之所以照镜子,是因为镜子本身很清亮,能够准确反映我们的形象,指出我们形象的不足,人们之所以尊重记者这个职业,是因为记者见识高超、品德高尚,能够传达老百姓的声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人们对镜子的品质有很高的要求,一旦有了灰尘和污点,就会立即擦掉它,那些不能称职的哈哈镜会被人们送去制造笑料,沦为类似小丑的角色,高尚的品质和高明的专业技能是记者这个职业必备的基本条件,一个利欲熏心、品质低劣的人就像是一面湖满了油垢的哈哈镜,人们不可能信任他。
记者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他们也可能有为自己谋私利的冲动,用什么防范这种冲动跨越新闻职业操守的底线?一要靠职业修养,二要靠制度约束,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新闻单位的宣传业务和经营活动必须严格分开,这就是一道防范记者越界的防火墙,一些新闻单位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记者在采访的同时还负责创收、拉广告,把这两种明显冲突的目标混在一起,这是制度层面的欠缺,失去职业操守的记者没有再做记者的资格,新闻业中一些不完善的制度和管理也要有人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有一支被人民大众信赖的记者队伍。
我们应该看到,孟怀虎等人只是个别现象,绝大部分记者还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正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中宣部“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对孟怀虎的通报中,指出孟怀虎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华工商时报的声誉,也严重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孟怀虎的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但是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影响新闻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此,希望各新闻单位以孟怀虎的个案为借鉴,查处各自存在的问题,防微杜渐,严格要求,为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放心、在全社会有良好公信力的新闻队伍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