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被害企业一共有5家,但是记者在法庭上只看到中石化浙江石油总公司一家企业前来旁听。2003年7月,孟怀虎就消费者的宝马汽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暨服务区加油站加油后发生故障的事件,写成一篇题为《中石化浙江加油站油中有水?》的批评稿件,向中石化浙江石油总公司索要90万元,经过双方多次交涉,石油公司最终迫于无奈,答应并支付给孟怀虎35万元人民币。
孟怀虎得款后,支付17万元人民币给消费者李庆华后,连同记者站账上的另外50万元打入其妻子的个人账户。”
孟怀虎涉嫌强迫交易的被害单位还有广东格兰仕公司,2001年,一名消费者在杭州百货大楼购买了一台格兰仕空调,安装后认为空调噪音与宣传资料上的指标不符,孟怀虎得知这件事情后,在中华工商时报上连续发表批评格兰仕公司搞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报道。广东格兰仕公司随即派人来杭州与孟怀虎进行交涉,交涉过程中,孟怀虎向对方出示了内容为号召全国格兰仕消费者联合起诉格兰仕公司的广告样板,要求对方给出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格兰仕公司迫于无奈,与被告人孟怀虎签订了为期3年,数额达3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业务合同。而后格兰仕公司未履行该合同,并向广东顺德公安局报案。
终于有企业报了案
公诉人指控孟怀虎利用中央媒体记者的身份,敲诈勒索了五家企业,而更让人吃惊的是,其中的三起,是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发生的,孟怀虎是如何将这些钱财占为己有的呢?
2003年6月,消费者李庆华的宝马汽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暨服务区加油后,发动机发生故障,遂向浙江石油总公司提出索赔一辆新宝马汽车,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庆华找到孟怀虎希望媒体介入,孟怀虎在采访后,迅速写成一篇题为《中石化浙江加油站油中有水?》的批评稿件,传真给浙江石油总公司审稿。
在这份签有孟怀虎名字的发稿单上,写着“请中石化浙江省公司阅,将意见速回我部后见报”的文字,发稿单还附上了一篇约5000字的新闻稿。
就在孟怀虎把发稿单传真给中石化浙江公司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2日,车主李庆华与孟怀虎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其中索要的赔偿是18万元,而中石化浙江公司也在这一天派人前往记者站同孟怀虎进行了交涉。
据当事人回忆:“第一次接触,他就直截了当开出了数额高达100万元的索要款。”
中石化浙江石油总公司一边给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发去公函,指出这篇报道内容严重失实,评论带有倾向性,要求不要刊发这篇报道,一边派人继续跟孟怀虎进行交涉,并对交谈内容进行了秘密录音。
孟怀虎明明知道李庆华索赔的数额是18万元,但是他却以发表这篇报道会导致石油公司损失几亿元相要挟,向石油公司索要90万元,这令当时在任的浙江石油公司的领导陷入了两难之中,如果不给钱,一旦失实报道见报,影响就很难再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