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启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要求我们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长期的历史任务和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并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系统的全面的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明确要求,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从认识和理论层面推进到实践层面,表明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水平。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新的伟大实践,必须做到“五个紧密结合”。
第一,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紧密结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初,就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要在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中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当前工作来讲,是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其理论内涵讲,则是为了更好地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抓发展。社会要和谐,等不来,要不到。立足于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才能有效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使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抓发展首先要抓经济发展。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经济快速发展、群众生活富裕,则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停滞不前、老百姓贫困潦倒,则社会必然不和谐、不稳定,乃至出现动荡和混乱。抓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注意发展的协调性,更加注意解决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促进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协调。
我们强调和注意以经济的快速发展保证和谐社会构建,不等于说物质基础薄弱、经济欠发达就可以忽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也不等于说要等到经济上去了再重视社会和谐问题。要从思想上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紧迫感,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同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推动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中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推动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
第二,把实现社会和谐的理想与完成阶段性社会和谐的任务紧密结合,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坚持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社会,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才能巩固和发展。构建从属于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也不是一项短期的任务,同样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才能逐步实现。当然,无论是建设社会主义,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有阶段性的。只有扎扎实实地从现实问题出发,不断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不断地完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就需要把实现社会和谐的理想与完成阶段性社会和谐的任务紧密结,既着眼于长远,做好长期努力的准备,又立足于现实,根据已经具备的条件,积极主动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重点解决好现阶段的问题。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必须按照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九大目标任务”和“六大原则”,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落实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五大部署”。贯彻这些部署和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绝不是一句口号,是实实在在的,靠空喊不行,靠背书不行,靠背文件不行,需要将这些部署和要求变成工作的指导思想,变成具体的措施对策,并狠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去做。要清醒地意识到现阶段的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困难多、任务重,特别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人一之、我十之”地努力、苦干。
第三,把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紧密结合,善于解决突出问题,善于加强制度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在内的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找准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一个一个加以解决。要善于解决突出问题,敢于触及矛盾,学会化解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重点,还包括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这次全会通过的《决议》,突出强调了制度建设和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落实好这些要求和任务,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尤其要不失时机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努力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第四,把党的领导与社会共建紧密结合,形成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领导体制、执政方式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和研究,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共建格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体系。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五,把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不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部署,对于全党全国万众一心,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一场亿万群众共创和谐伟业的生动实践已经到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伟大实践,在中国前所未有,在世界没有前例。这就特别需要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与互动,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深化已有的理论认识,再用以正确指导实践,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达到新的水平。当前,一方面,我们要千方百计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上来,以此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另一方面,我们要注意总结和谐社会建设实践的新鲜经验,进一步深化和谐社会理论研究,特别是要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进一步深化认识,以更好地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