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微析疑不枉不纵
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谢剑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代表国家控诉犯罪、依法办案作为自己的事业追求。为了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他深知执法人员百分之一的疏漏就是对涉案人员百分之一百的伤害,察微析疑,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于犯罪分子决不姑息纵容。同时,坚持文明办案,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理念,办案至今,他所办起诉案件无一起被法院改判。
2004年,谢剑在办理诸暨市方韩云等九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因为该案涉及当地一项正在施工建设的重大水利设施,在政府部门、人民群众之间造成影响十分巨大。他在审核案件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屠志伟、葛思跃在该案中的犯罪行为轻微,不需要被判处刑罚。为了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他认真审查了案件事实,反复核实每一个有关证据,并多次赶往当地向涉案部门了解情况,收集每一个知情人员的证言,最后根据确实充分的证据作出了不追究屠志伟、葛思跃刑事责任的决定。事后,被害人以及侦查机关均对该决定没有任何异议。在对屠志伟、葛思跃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谢剑又根据事实、证据改变了同案其他二名犯罪嫌疑人芦雪灿、杨柳苗聚众斗殴的罪名,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起诉到法院,量刑档次由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无期徒刑,使他们罚当其罪,确保对涉案的人员的不枉不纵。
谢剑不仅在法律问题审查上做到一丝不苟,对社会问题同样做到不忽视,真正使案件办理达到了“创规范、创优质、创和谐”的良好效果。2005年在承办新昌县杨江、潘春红等15名被告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窝藏一案时,由于该案因村委选举引发争斗,对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对绍兴各地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为此,谢剑在侦查阶段及时提前介入,对侦查机关的证据固定和案件定性进行指导,保证了侦查和审查起诉的顺利衔接。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他又再次赶赴新昌,当时恰逢高温季节,谢剑同志顶着40℃的高温,连续10多天往返于看守所和案发地点,第一时间内将案件办结,把案件的社会影响减低到了最小限度。
爱岗敬业忘我工作
谢剑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一向勇挑重担、迎难而上,所办理的基本上是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2004年至2006年间,谢剑办理一审重特大案件50余件,二审案件100余件,办案数量始终居于公诉处前列。为使办案快速高效,他经常利用双休日和晚上时间加班,三年来,共为办案加班加点累计达150多个工作日。同志们经常劝他无需这么辛苦,他总是说“我是年轻人,不趁现在抓紧多干点,难道还要等到老了才开始。”
2005年1月,谢剑参与承办省院交办的被告人周克受贿案件。由于被告人系副厅级领导干部,是绍兴市检察院建院以来所办案件中级别最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各届对案件也都高度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他以高度责任心投入到该案工作中,当时恰逢年末岁初,他牺牲全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并与办案组其他成员多次辗转于杭州、温州等地,进行了大量补证工作,以最快时间将该案起诉到法院。开庭时,被告人聘请了一位著名法学院的资深教授担任辩护人,他在庭上引经据典、滔滔不绝,当时庭下的旁听人员都为公诉人捏了一把汗,但谢剑同志并没有被权威所吓倒,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辩护人的错误观点,进行有力的驳斥,有理有节地阐述了自己的公诉主张,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公诉人的雄辩风采。庭后那位教授钦佩地询问公诉人毕业于哪个院校,谢剑笑笑说“在庭下我们永远都只是你的学生。”
今年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对浙江省督办的第一起案件——吴毓秋、孙晓初诈骗案件交给绍兴市检察院办理,该案案情复杂、法律适用问题争议繁多,案卷材料多达50余卷,叠在一起有一人多高。院领导找到了谢剑,而当时他正在准备结婚,但他没有二话就接受了这块“难啃的骨头”。他放弃了婚礼的筹备,将所有事情都抛给了父母和未婚妻,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案件中,每天忙至深夜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新房。在匆匆举办了婚礼之后,谢剑就放弃了法定的婚假,赶回了单位,因为他又要和战友们奔赴外地进行调查取证。就这样经过长达大半年的奔波忙碌,他交出一份长达20万字的案件审结报告,胜利完成了单位交给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