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义乌某五金公司的王老板发现自己失策了。
因为此前企业粉尘排放超标,他收到一张1万元的罚款通知。虽说当时痛快认罚,但王老板其实打着另一个算盘:“找路子疏通疏通,具体交多少罚款,还不是执法人员手里的事?”
但这次,他说情的话还没说完,就碰了一鼻子灰——环保执法人员态度明确:这笔钱得按足额缴纳,容不得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
执法人员腰板如此坚挺,缘自于11月初义乌市环保局出台的处罚量罚办法。该办法旨在保证环保执法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对环保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作出了细化规定。
据统计,义乌环保局目前已有40多起环保案件套用量罚办法执行。
核心法宝:量罚公式
环保处罚不由人随意说了算,靠什么决定处罚额度?
“具体罚多少就看公式的计算结果。”义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科科长蒋格平说,公式囊括了5个要素,即罚款基数(办法裁定基数为5000元)、生产规模处罚系数、污染物超标处罚系数、当年违法处罚系数和环境敏感系数,“5个数相乘就是罚款处罚的额度。”
比如,一家水污染企业日排放量在50吨以内(生产规模处罚系数为1),经检测其污染物超标系数在超过国家标准1倍以上3倍以内(污染物超标处罚系数为1.5)。而且,它是今年第二次违法(当年违法处罚系数为2),又有群众多次举报(环境敏感系数为3)的话,这家企业将受到4.5万元罚款。
办法还规定,公式最终确定的罚款数额不得低于或者超过法定限额。而在裁定公式中的污染物超标系数,若同一排放的含有两种以上污染物,则按最高一种计算。
量罚公式是怎么产生的?
蒋格平解释,该公式用于义乌环保局对适用一般程序或听证程序的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简单程序的违法行为基本都是当面缴纳罚款,个人污染的罚款额度在50元以内,法人污染的在1000元以下,“考虑到罚款额度都比较低,所以不适用公式。”
至于罚款基数确定为5000元,蒋格平说,这是考虑到目前义乌企业环境污染的现状。他们目前处理相对较多的是气体污染和粉尘污染投诉,“业主总体都是小规模企业,所以基数不能太高。”
公式设置,还充分体现了“罚过相当”的原则。比如,如果是一年内第二次违法,罚款额度就会是初犯时的一倍。“不懂得吸取教训,就得付出更多代价。”蒋格平说。
不过,在套用公式的同时,执法人员同样会综合考虑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等情节,在审议后会作出适当调整。
没有讨价还价,效率还提高了
量罚办法实施后,义乌环保局的执法人员虽然觉得“由不得自己了”,但他们反而感觉轻松了许多。
在蒋格平看来,细化的量罚办法,将能有效杜绝以罚代法、小案重罚、大案轻罚、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更能有效遏制滋生腐败。
而更多的环保执法人员还把它轻松解释成“简单”两个字。因为他们除了不用顾及方方面面托来的关系,工作也变得简单了,“拿公式一套就可以了”。
事情变简单了,效率自然也会发生变化。蒋格平说,以前办结一个环保违法案件大体需要两个月左右,现在大概只需要一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