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刮塌铁棚铁棚勾断电线电线触死两人
温州电业局赔偿24万
2004年8月12日晚,台风“云娜”袭击温州,瓯海区郭溪镇一农贸市场旁的临时铁棚突然倒塌,铁棚下的低压接户线被勾断,外来务工女子黄国香和吴燕遭遇不测。
事后,两名死者的家属认为,导致悲剧发生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天灾”。现场违章搭建的铁棚,以及温州电业局、温州市设备安装公司设计安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都是原因之一。
因案情复杂,审限经批准被延长了6个月。近日,温州瓯海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不属于不可抗力,而电业局及铁棚所有者须为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两女子被压触电身亡
2004年8月12日晚7时,就在台风登陆前,39岁的黄国香,在塘下街209号与菜场间的铁棚下设摊卖菜,27岁的吴燕下班后去买菜。
当吴燕经过黄国香的摊位时,台风将连体铁棚刮塌,铁棚勾断了低压接户线,带电铁棚压向黄国香和吴燕,两人不幸身亡。后经证实,两人确因身体接触电流后导致呼吸心跳骤停死亡。
黄国香和吴燕也成为当时温州第一批上报的6名死亡人员之一。
家属:线路存在安全隐患
两家人认为,两人的不幸是现场违章搭建的铁棚、温州电业局、温州市设备安装公司设计安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线路的共同行为所致。2005年4月13日,他们向瓯海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家单位和邱某等7人连带赔偿。
法院查明,塘下街209号共8间房屋,分属当地居民邱某等7人。2000年间,邱某等7人未经审批,在2楼阳台下搭建连体遮阳挡雨铁棚。2004年5月,瓯海供电分局与温州市设备安装公司签订协议,将包括上述地段及菜场等地低压大修工程,发包给安装公司施工。安装公司将低压接户线沿墙敷设于铁棚下,部分从铁棚的三角架中穿过,同月18日该工程未经验收,即交供电分局投入使用。
被告:事故系不可抗力造成
电业局辩称,本事件是不可抗力造成的,而且接户线事发前刚通过农网改造,符合规范。瓯海供电分局是电业局下设的分支机构,已领取营业执照,将电业局列为被告主体不合适。
安装公司辩称,台风刮塌铁棚、勾断电线,导致受害人触电身亡,属不可抗力,被勾断的电线已交付使用,安全可靠。
邱某等7人辩称,本案系台风所致,属不可抗力。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触电身亡,铁棚质量、设计、安装不存在问题,铁棚倒塌是强台风所致。
法院:台风带来的危险本可避免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选择电业局作被告并无不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受害人触电是因断线而漏电、断线是因倒塌的铁棚所勾、铁棚倒塌是因风力所致,台风虽然属不可抗力,但根据气象台当时的天气预报看,事发当时,温州只是受到台风影响。铁棚所有人应预见大风来临时,铁棚可能倒塌而采取防险措施加以避免;接户线所有人应当预见敷设于铁棚下并穿过铁棚三角架中的电线,因自然灾害或外力作用可能发生危险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加以避免。上述人员均没有预见、避免并克服,以致发生受害人触电身亡事件,故本案不属于不可抗力。
法院认定电业局负7成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共24万余元,邱某等7人负3成责任,赔偿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