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出车时不可带家属同车
事故车辆驾驶者尚某是安徽人,在萧山开发区一家物流公司开货车。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尚某所在物流公司有关人士。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尚某是该公司另一司机介绍来的,他原本在无锡开车,到萧山才两三个月,基本上在浙江省内跑运输。原本公司与司机都有口头约定,出车时不可以带家属同车。但听说尚某经常带着老婆出车。
“他的家庭情况,夫妻感情,说实在,他新来的,我们也不太清楚!”这位公司工作人员说,“尚某工作表现还可以。”
正通过GPS查询车子行驶路径
据公司反映,尚某所在公司内部在每辆车上,都装有GPS定位系统。交警正在根据这个系统,查询事故车辆的行驶路径。
昨天下午,高速交警绍兴支队民警告诉记者,由于事发地点属于绍兴地区,因此,前天,经过初步调查后,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将此事移交给属地支队。
有关民警说,鉴于事发具体时间、地点、详细情形还有进一步调查,加上该事比较蹊跷,因此,还不能很快定性,他们已与绍兴当地刑侦部门取得联系,将对此事展开深入调查。
一起车祸案变得扑朔迷离
事发地是在杭甬高速绍兴段,报案地却是在杭州萧山。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根据肇事车司机口供,死者是从自己的车子上掉下死去的。
高速交警绍兴支队民警推测,如果真的是从自己的车上掉下去死的,那应该是意外事故了。如果这个推测成立,那应该有高速交警处理。但是根据事故现场勘查,现场不见死者残留痕迹,警方又大胆推测,可能是蓄意谋杀,那处理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这样的话,案子就得有地方公安刑警来处理。
有关口供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查证
高速交警绍兴支队民警说,由于尚某当时驾车行经高速公路时,只有他一个人,他妻子现在已经身亡,不能凭他的单方面说法来界定事故,所以,有关口供的真实性,还有待进一步查证。
肇事车司机的说法真实性到底有多少?目前地方公安与高速交警两路警方都在积极求证之中。尸检结果也还没有。有关案情,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