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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农村合作医疗新规:农民看病门诊费明年报销

www.zjol.com.cn  2006年11月12日 13:07: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温州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看病门诊费明年可报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象范围扩大,12月25日前完成登记缴费。

  温州网讯 瓯海农民黄某花2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生病后从政府领到了4.35万元的报销费用,这个数字是我市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最高的报销金额。记者近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已经确定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总体框架,明年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到医疗机构看病的门诊费用,也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

  据了解,以往我市仅在瓯海、龙湾、瑞安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试行门诊费用报销。2007年起,我市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大病统筹结合小病门诊报销形式,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象的门诊费用也可按适当比例报销。门诊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为乡镇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已实行乡村一体化的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明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象范围也有相应扩大。除本地户籍的农村居民外,城镇居民中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及子女和非本地户籍的、在本地就业或就学并办理居住证的、企业中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及中小学生也在范围内。“新温州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以企业为单位,融入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体。筹资水平、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具体实施方案将按各地经济能力制定。

  参加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象,即日起到今年12月25日前可到当地村委会或卫生部门登记缴费。相较去年20元的缴纳基金,今年参加的费用将略有上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确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市自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今年9月底,参加农民达398.71万人,报销费用7393.9万元。


来源: 温州新闻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朱奕 周吉敏  编辑: 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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