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举报奖导演五起贩毒案
案犯陈传华被温州中院一审判处死缓
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毒品犯罪,公安机关有给予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的举报人高额奖金的奖励措施。然而有这么一个人,为骗取这缉毒举报奖金,居然一次次地买来毒品,然后雇佣、教唆他人去运输或交易,自己则向公安机关“举报”领钱,从而炮制了5起特大贩毒案,涉案毒品总量高达4073.3克!
在他的诡计下,5名没有贩毒前科的送货人锒铛入狱。他本人则因“举报有功”,累计向公安机关索要奖金21.5万元,并已成功领取了9万元。
但玩火者必自焚,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最后还是引起了警方怀疑。2006年10月26日,本案关键人物陈传华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狂飙扫毒”中出现疑点
2005年3月11日,温州市展开“狂飙扫毒”专项行动。在整个行动中永嘉警方打响了“开门红”。
3月15日,永嘉县公安局乌牛派出所在乌牛镇新杰豪鞋业门市部附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万小海(化名),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617.8克。
3月20日,永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沙头派出所,在乐清北白象镇张家湾村教堂附近的公路上抓获正在贩卖毒品海洛因的田启军(化名),现场缴获海洛因648余克。
随后,永嘉、乐清警方又连续破获多起贩毒大案。然而,这一起起案件能如此顺利地破获,永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陈永生不由产生了怀疑。因为,被破获的这几起特大贩毒案中,都具有相同的特点:每一起贩毒案所缴获的数量都特别大,但毒品纯度都特别低,最让人觉得蹊跷的就是,这多起贩毒案,都由一个名叫陈传华的人,分别向不同的公安派出所举报的。
陈传华是谁?他哪来那么多的贩毒线索!
神秘举报人终于现身
2005年10月,永嘉县禁毒大队抓获了一名毒贩,查获毒品海洛因2克。审讯时,毒贩报出了一个让民警日思夜想的名字:陈传华。
随着侦查的不断深入,毒贩陈传华的归案,最终揭开了2005年度5起特大贩毒大案举报人的神秘面纱,也解开了永嘉和乐清警方的一个疑团:原来举报人竟然就是该5起特大贩毒案的幕后策划者——
万小海(化名)贩卖毒品案,缴获海洛因617.8克;田启军(化名)贩卖毒品案,缴获海洛因648克;邓名学(化名)贩卖毒品案,缴获毒品海洛因626.6克;吴家恩(化名)贩卖毒品案,缴获毒品海洛因1978.5克;王垦忠(化名)贩卖毒品案,缴获毒品海洛因200.4克,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据陈传华交代,他策划这些贩毒大案,都以高额报酬为诱饵雇佣5名本无贩毒故意的务工人员为其运送毒品,其目的就是为了向公安机关领取高额举报奖金。
运毒者背后的“老大”
19岁的贵州青年万小海,有天“幸运”地在永嘉某劳务市场碰到了一个叫“周鑫”的人,把他介绍给叫“老大”的贵州老乡,“老大”显得很慷慨,每天出200元的高额报酬,让他给自己“送货”。
万小海知道这货就是毒品。但200元一天的报酬,实在让他难以拒绝。“老大”随后又安排了一个“安徽朋友”,与万小海一起“搭档”。
万小海不知道,雇了自己的“老大”陈传华,转身就把这次毒品交易的时间、地点等情况,举报给了乌牛派出所。初次尝到甜头后,陈传华不禁沾沾自喜,25岁的他,前几年来温打工,一直不务正业,曾于2003年因贩卖毒品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出狱后,他总想着自己能找到发财捷径。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了解到凡是给公安机关提供有助破案的贩毒线索,便可得到举报奖的消息;2004年底他回贵州老家时,又认识了一个可以买到大量低纯度海洛因的老乡。这样一来,一个巨大的阴谋便在他心里生成。
回到温州后,陈传华先以3500元的底价买来600多克低纯度的海洛因,然后于2005年3月13日通过乌牛皮服城保安赵起猛的介绍,到乌牛派出所举报,并要求该所许诺给予3.5万元的奖金,得到了同意。于是,当3月15日下午3时,万小海将海洛因送到一接头地点交易时,即被警方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617.8克。破案后,公安机关向陈传华兑现了3.5万元奖金。
而万小海当时其实连“老大”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高额奖金引来分羹者
第一次阴谋得逞后,永嘉县乌牛派出所让牵线人赵起猛联系陈传华,到该所领取了3.5万举报奖金后,赵起猛顿起贪财之恶意,想从该笔款项中分得一杯羹。从派出所里出来后,赵起猛为骗取陈传华手中的部分奖金,故意对陈传华说应该拿1万元给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当“辛苦费”。陈传华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同时又畏惧赵起猛是本地人,只得先给钱。这1万元随后即被赵起猛占为已有。
在第一次举报后的第三天,即3月17日,见毫不费力就能得到那么多钱,陈传华欲望越来越大,又以便宜的价格从贵州老乡处买来600多克海洛因,几乎又是与第一次相同的手法策划毒品交易来举报,使得公安机关又一次非常顺利地当场抓获了“特大毒贩”田启军,缴获了海洛因648克,经鉴定,被缴获的海洛因含量仅为0.012%。
该特大贩毒案破获后,永嘉县禁毒大队通知赵起猛,叫他们来领取高达4.3万元的奖金。这次,赵起猛没有事先通知陈传华,而是直接由自己从禁毒大队代领了该款(其中有3000元给一协助举报的协警应某作奖金),随后骗陈传华说奖金比原来谈妥的价格少了1万元,只拿到了3万元,将隐瞒下来的1万元据为已有;将那3万元交给陈传华后,又向他要来了1万元当自己的辛苦费。
也有几笔奖金拿不到手
两次举报贩毒本来可以拿到高达7.5万元奖金,但由于赵起猛的贪心,陈传华被黑去了3万元。陈传华觉得自己亏大了,有了前两次的举报经验后,他决定不再通过赵起猛的牵线,自己开始单干了。
2005年3月25日,陈传华又以同样的方法买到低纯度毒品海洛因后,就指使其表弟杨洪雇佣他人来运送毒品进行交易,杨洪在劳务市场找到了打工者邓名学,让邓与他一起送“货”。杨洪协助陈传华做好一切后,陈传华自己到第一次举报过的乌牛派出所举报线索,要求该所给予与上次相同的奖金。送货的邓名学当然也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626.6克。邓名学被抓后,陈传华多次向乌牛派出所要求领取奖金,但是,已经有所怀疑的乌牛派出所,暂未兑现奖金。
2005年3月29日、6月9日,陈传华又以同样的方式,分别向乐清北白象派出所、永嘉县瓯北派出所举报自编自导毒品的交易线索,公安机关分别抓获了毒贩吴家恩和王垦忠,陈传华没有从北白象派出所领到该笔奖金,只从瓯北中心所领取了1.5万元的奖金。
“陈导演”的可耻下场
陈传华终于为自己的贪婪和自作聪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05年10月20日,陈传华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永嘉县公安局拘留,同年11月3日,被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6年6月12日,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随后因案情重大,被移送到温州市检察院。2006年9月15日,温州市检察院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温州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陈传华为骗取公安机关高额缉毒奖金,组织、策划、指挥了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的整个过程,指使他人具体实施了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在他人实施的毒品犯罪中起教唆、操纵作用,虽然陈具有骗取钱财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但其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根据择一重罪断处的原则,2006年10月26日被告人陈传华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表弟杨洪因另一贩卖毒品案于2005年10月18日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陈传华案发后,因其协助陈传华贩卖毒品,于2006年5月26日被逮捕,最终温州市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洪有期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4000元。
赵起猛也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3年,并处罚金20000元。
5名运毒者最后被改判
5名运毒者本没有贩毒的故意,仅因生计所迫,抵挡不住陈传华给出的高额报酬的诱惑,答应为其送毒品,他们为自己的不懂法和贪图小便宜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陈传华案案发之前,送货人田启军已被温州市中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但是,陈传华贩毒案发后,田启军贩毒案却迎来了转机。陈传华案被上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省高院认为,田启军因受人指使,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以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以贩卖毒品罪被省高院依法改判,判处有期徒期3年;其他案件也得以退回基层院重新审理:
2006年6月2日,万小海以贩卖毒品罪被永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6年6月2日,王垦忠以贩卖毒品罪被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6年6月2日,邓名学以贩卖毒品罪被永嘉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4年;
吴家恩贩卖毒品案,因证据不足,2006年3月27日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