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 温州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永嘉“以案学法” 要求运管所中层干部旁听庭审

www.zjol.com.cn  2006年11月14日 12:10:4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不服处罚要求听证,不服听证状告运管,在永嘉县引起广泛关注的非法营运车主不服交通行政处罚状告县运管所的案件,11月2日,经永嘉法院3个小时的调查、辩论、质证等庭审过程,该院合议庭一审当庭作出违章事实认定,并择日再做宣判。

  据了解,今年7月18日16时33分,永嘉县运管所96520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称牌号为浙CY5133轿车从县人民医院前出发,有乘客两人,且双方有约定运费。上塘公管站即组织执法人员至上塘横溪路段设卡,近17时许,拦下浙CY5133轿车,车上有驾驶员王某及两名乘客。现场询问后,该两乘客均承认他们从县人民医院大门口上车准备去下寮乡办事且已与驾驶员说好车费30元,并在现场笔录上签字按指印。驾驶员王某却不配合检查,现场拒绝回答询问,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字,更拒绝签收暂扣车辆凭证,并携带车辆钥匙离开现场。

  事后,当事人王某也向县运管所提出听证申请。8月18日上午,根据有关规定,县运管所依法组织当事人及相关涉案人员召开听证会,对整个案件过程进行全面、公正的申辩、答辩、举证和质证,认定王某非法营运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鉴于被答辩人经营从事非法客运,且不配合检查,态度恶劣之情节,故依据《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9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9月11日向当事人王某送达了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王某对上述行政处罚不服,向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消作出的行政处罚。昨天,县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法庭上,王某与县运管所及其委托代理人就“是否存在非法营运、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主体是否合法”等三大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

  据永嘉县运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县上牌的自备车已超过万辆,许多车主受经济利益驱使,参与非法营运活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运管所对此类行为的处罚,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因此,该所为增强运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使命,要求运管所中层干部旁听庭审,以此开展“以案学法”活动。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金孙策 邵建新  编辑: 朱小燕

相关稿件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表率 2006-08-17
·王乐泉:普法须突出领导干部学法 2006-08-17
·河北省委常委会议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2006-08-17
·杭州开办300民工学堂 十万民工学法律学文明礼仪 2006-08-15
·宁波大学法学院大学生结对帮助未成年缓刑犯 2006-07-06
·每季一次 奉化建立“行政一把手学法日”制度 2006-05-2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