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杭州人李某主动到银行缴纳了违法养犬4000元的罚款。这是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自11月1日开展犬类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实施的一起最高额度的罚款。
11月2日上午10点左右,该大队四中队3名队员在赴拱墅区某社区处理犬类举报返回途中,发现该社区绿化带上有几只宠物狗,既未拴狗链也无人看管。队员们立即下车,拿着网兜捕获了其中1条杂交犬。就在此时,刚才还在一旁闲聊的几个居民一哄而上,堵住了执法队员的去路,其中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不由分说,冲上来对执法队员又骂又掐,死活不肯让队员把狗带走。
一名执法队员只能赶紧摁住狗笼,另一名执法队员用身体挡住了老太太,还有一名执法队员则拿出摄像机拍照取证。而此时周围群众却不依不饶:“不能把狗抓走,要抓你们先去把杭州所有的狗抓光,再来抓我们小区的狗!”
此时,犬主李某买菜回来了,看到委托邻居看管的爱犬被抓,便不顾一切冲上前抓住狗笼不放。执法队员只能耐心劝解:“你的狗没办证,我们将对犬只进行先行保存,希望你带着执法文书在规定时间到中队进行处理”。李某一时理亏,但看着狗狗在笼子里求助的表情,又有邻居“撑腰”,就大声叫嚷着:“今天你们谁也别想把狗带走!”而那个老太太索性一下趴在了执法车的车头上,拼命堵住执法队员的去路。
面对两名当事人的无理取闹和围观群众的冷嘲热讽,3名队员耐着性子反复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配合执法队员执行公务。但两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却充耳不闻,摆出“不还狗你就别想走”的架式。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幸亏110民警及时赶到,才使这场闹剧得以收场。
在随后几天的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李某又以4000元的罚款太高为由,拒不配合执法队员作询问笔录。但执法队员始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当事人认识到了错误,自觉缴纳了罚款。
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直属大队共受理犬类举报227件,捕犬245条,查处犬类违法案件12件,罚款15100元,所罚金额将全部上缴国家财政。
法规链接:
一、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犬管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一)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二)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三)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经教育不改的;(四)不按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五)不按期注册验审,或者私自繁衍犬只的;(六)不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七)重点限养区内,养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未及时清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