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 宁波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慈溪民警开枪击伤肉贩 检察院认定合法 家属质疑

www.zjol.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7:30: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顾兴贵转院杭州时,只有其妻子随行。顾兴学说:“嫂子没有手机,我们联系不上,也不知道他们的情况怎么样。”

  昨日记者从慈溪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已签发了对顾兴贵的批捕令,罪名是“涉嫌妨碍公务”。检察院的理由是,在当时的情形下,警察的开枪行为合法。

  -链接

  法律规定十五种情况下警察可以开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来源: 现代金报  作者: 沈金磊  编辑: 朱小燕

相关稿件

[11月21日·精粹]浙江官方“拯救”陈金义

·凌晨警方戴着夜视镜搜山 主犯因开枪拒捕被击毙 2006-10-19
·10多人开枪互射 2人中弹 温州闹市发生枪战 2006-09-06
·盗窃700元 被警察开枪打断腿 警察涉嫌非法开枪 2006-05-19
·凌晨有人朝巡逻队员开枪 温警方已抓获四名嫌犯 2006-04-27
·大狼狗咬死七旬老汉 猎枪手开枪将狗击毙 2004-03-10
·上虞:持枪歹徒开枪袭警 数千警民大围捕 2003-12-17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