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短信发到东北 害人害己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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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1日 09:16:0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11月20日讯 在杭州租下房子,利用短信群发器把中奖信息发到黑龙江,再利用公证费的名义骗取钱财。今天,杭州市江干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陈昆宝和妻子易丹花有期徒刑6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陈昆宝在福建安溪老家曾帮其他短信诈骗团伙做过代理。今年3月,陈昆宝、易丹花夫妻二人来到杭州,并在江干区闸弄口新村租下房子,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20岁的黑龙江哈尔滨姑娘小闻(化名)出庭作证,当时她是当地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今年6月21日,她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内容称:“香港嘉华集团杭州分公司庆祝成立二十周年,举行手机号码抽奖,您的手机被抽中二等奖,获奖金15.8万元,兑奖请拨0571-8XXXXXXX,刘小姐。”
第二天上午,她回了电话。易丹花要求小闻汇1200元公证费,小闻汇出钱后,陈昆宝又说领奖还需交奖金的2%国税,就是3160元,不料钱汇出以后,陈昆宝再次索要4%的地税,小闻和家人这才发觉上当,并报了案。
据了解,今年7月7日,二人被抓获时,杭州警方搜出了数百张手机卡和用来发送诈骗短信的群发器,以及大量银行卡,全是用假身份证登记的。
警方还搜出了一本《全国各地手机号段》,在庭审中,陈昆宝称这是专门用于查找诈骗对象手机,手机用户离杭州越远越好——“东北离杭州很远,接到中奖短信后,他们一般不会亲自过来。”陈昆宝说。
在庭审中,陈昆宝、易丹花悔不当初。陈昆宝在陈述前,先转身向着被告席深深鞠躬,在陈述中,他一直自责,声称对不起妻子和5岁的孩子。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陈欢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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