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成为商标贩子最新“蚕食”的目标。赫赫有名的长兴“百叶龙”被一位福建商标贩子注册成第25类服装鞋帽商标,并网上公开叫卖转让价300万。
此前,“百叶龙”已被长兴注册成文化活动类商标。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烙上商标这个经济元素后,“百叶龙”身价陡增:长兴人把这三字注册成了瓜子商标、矿泉水商标,相关产品价格都有不同幅度上涨。
但是,此次被福建商标贩子分得“百叶龙”这杯羹,让长兴当地人感到很意外。然而,当地人如果要全部注册相关45个大类的商标,所需资金10万元,当地文化部门为此犯愁,只有眼巴巴地看着“百叶龙”被商标贩子们“蚕食”。
|
“百叶龙”表演节目是长兴独特的文化品牌。 |
-“百叶龙”有个美丽的传说
关于“百叶龙”,流传着一个美丽的传说:长兴县林城镇天平村荷塘畔居住着一对青年男女,百叶与荷花,两人青梅竹马,终结为夫妇。新婚之夜,雷声轰鸣,一条金色巨龙现身空中。次年,荷花产得一子,腋下有龙鳞,村民谓为“龙种”。小龙终于有一天腾空而去。它感念母恩,每逢旱季必来行云播雨。因此天平一带长年风调雨顺。村民感念小龙,精心制作一条龙,取其父百叶之名,谓“百叶龙”,逢年过节以舞龙祈求平安。
去年起,《长兴“百叶龙”民间艺术资源保护规划》出台,“百叶龙”艺术团也已组建成功,“百龙计划”开始实施,发展和壮大“百叶龙”文化产业,已成为长兴人的共识。
当地人介绍,“百叶龙”是由“白叶”构成,是由200多年前流行在安吉上舍一带民间“花龙灯”演变而来的,长兴天平桥的民间艺人用一片片荷花瓣,辍成一朵朵大荷花,将一朵朵大荷花叠串成荷花龙——几百片荷花瓣组成的龙,成为名副其实的“百叶龙”。
“百叶龙”在长兴已有近200年的历史,它从林城镇天平乡(已合并)的田间地头一路舞来,曾舞进中南海、舞出国门。今年6月,在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长兴“百叶龙”赫然在列。“百叶龙”曾亮相今年央视春节歌舞晚会。在第三届北京2008奥林匹克文化节闭幕式大型演唱会上,“百叶龙”是压台戏。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百叶龙”轻松入选。长兴“百叶龙”名扬四海,而一些商标贩子开始打“百叶龙”的主意。
-商人们争相“结龙亲”
“百叶龙”是一个非物质文化概念上的人类财富,然而,商人们总是觉得与“百叶龙”攀上亲家,给自己的商品打上“百叶龙”商标,更是大快人心的事情。于是,做瓜子的、卖矿泉水的、做老酒的,都欲借光“百叶龙”,让生意好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