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发工资属违规行为 效益不好也不能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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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0日 09:04: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我们6个人从今年2月份开始,在杭州临安河桥镇上卜村三川采石建材工艺厂做工,到11月20日结束,但该厂一直拖欠我们工资,理由是手头没钱,要我们耐心等待,我们实在等不下去了。”11月27日,其中一位姓莫的工友同时向12345和今日早报进行了投诉。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6名外来务工者中的夏苏新告诉记者:“今年2月,我们从湖南老家到三川采石建材工艺厂做工,起先老板每个月都按时发工资的,后来他告诉我们因货款没有收回来,工资要迟1个月发。到今年10月,该发8月份工资时,老板只发了一部分工资,还通知说,现在他手头实在紧张,工资发不出了。这一来,他8月份还欠我们1800元,九、十月份的工资则分文未发,加起来已近两万元了。辛辛苦苦工作几个月,却拿不到工资,我们真是急煞了。”
在采访中,三川采石建材工艺厂负责人郑先生承认确实有这么回事。随后,他又这样作了解释:“我不是故意不发工资给他们,只是延后发放。以前是延后一个月补发,后来厂里效益不好,我就与他们商量,延后2个月补发。但他们却不肯了。”
“我现在可以保证,前面拖欠的工资一定会尽早补发给他们的,另外,他们还在不在我厂里干,由他们自己选择。”郑先生最后委托记者这样转告。
昨天下午,记者还就此事询问了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据支队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工资隔月拖欠,即使补发也是违规行为。工资应尽量在当月结清,最迟也要在次月上半月前发放。现在是11月,劳动者讨要前三个月的工资,理由是完全正当的。”
记者随后联系了负责处理此事的临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开始调查此事,会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解亮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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