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亚芬发展的下线“员工”有的又发展了各自的下线“员工”,在发展的这些“员工”当中,大部分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还有下岗职工等。据传,当地一家书店的员工在自己“入套”后,随后逐个把单位的司机、副总和老总都拉下了水。
据了解,这些人当中,大多都是出于相信亚芬等人的宣传,认为这是一个投资项目,可以赚钱。而许多人在付出1万元钱后,什么也没得到;更有的人在付出12万元钱后,仅得到一两千的回报,所谓的“连锁超市”、期权、股票更是杳无音讯。
“线头”是下岗女工
亚芬,今年48岁,2003年从某酒店辞职在家。这样一名年近半百的下岗女工是如何走上传销之路的呢?
经查,案件当事人亚芬早在2005年9月下旬,从建德的朋友处了解到“红花籽油”产品及江西红花国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5月更名为香港百花国人控股集团公司),经人介绍以及自己查询该公司的网站后,在2005年10月4日通过农业银行,给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汇了1万元钱购买江西红花国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红花籽油”系列产品,成为了该公司的“员工”。2005年12月20日,又根据网上提供的银行账号汇了11万元钱,成为了该公司一个“加盟超市”的“店主”。
成为该公司“员工”后,亚芬着手开始发展自己的下线“员工”。在发展自己的下线“员工”过程中,当事人亚芬还先后两次通知自己的发展对象到指定地点参加由公司南京区域的所谓的“老师”主讲的培训会议,经其发展的下线“员工”大部分都是将钱款、照片、身份证、农行卡号交给亚芬,然后由亚芬将钱汇到公司指定的账户上,并负责收集整理下线“员工”的表格、身份资格、合同等邮寄到公司,帮助发展对象完成“员工”的注册过程,成为自己的发展的下线“员工”。
至查处之日,当事人已直接发展下线“员工”许某、徐某、王某、胡某等人,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165085.87元。目前对当事人亚芬的调查已经终结,工商淳安分局作出了没收非法所得165085.87元、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这起传销案件涉案人员达到40多人,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经初步查明,有4人构成刑事犯罪。这是淳安至今发生的最大的传销案件,有可能也是浙江近年来最大的一起。”淳安工商分局的负责人说。
“红花国人”早已被查封
据了解,红花国人组建于2002年,原名“江西红花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改名为“江西省红花国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是代理新疆红花籽油系列的销售。今年3月22日,红花国人江西总部被公安、工商联合查封,银行账号被冻结,红花国人内部称之为“322事件”。
据知情人透露,查封红花国人的主要罪名是非法传销。2006年7月10日,红花国人董事长叶新章被相关执法部门“请去问话”。7月20日,江西南昌市公安局正式下达了叶新章和法人杨荫的逮捕令。至今,叶新章仍被关押。
在近期工商总局公示的15个传销大案,红花国人赫然在目。经查,红花国人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共发展所谓品牌推广店2512家,加盟连锁超市512家,涉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部门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就在记者发稿前,从淳安公安局传来消息,他们正在准备提起对亚芬及其同伙的诉讼。
对话亚芬
淳安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办案民警吴晓军说,在所有涉案人员中,有4名构成刑事犯罪,两人在逃。案件主要当事人亚芬在被刑事拘留20多天后,已经被取保候审。11月28日下午,记者与亚芬取得联系,并记录一段对话如下:
记者:为何会去做传销?你当初是怎么想的?
亚芬:我真的是很冤。我自己做投资,为何要摊上这种事情。我不认为这是传销,传销不是拉人头集会,不是要非法拘禁么,我们又没有做。我只是把这些信息告诉给我的亲朋好友了,也就是闲聊时说起的,难道这也算是拉人头么?
记者:听说你花了36万元买了3个“超市”,为什么这么舍得“投资”?你家里怎么看?
亚芬:主要是分红比较高。这个事情开始家里人都不知道,后来知道了,我丈夫和孩子都竭力反对,但我没有听他们的,钱都投进去了,没赚回来怎么可以说不做就不做。我这个人比较固执。
记者:那你了解公司是怎么运作,怎么分红的?听说根本就没有江西红花国人集团公司,你有没有去查过呢?
亚芬:是朋友推荐给我的,我在网上也看了他们公司有工商的营业证件啊。我哪里知道他们是假的啊,我自己文化水平也不高,怎么知道他们是假的,我看了以为是真的。还有他们的分红,我不知道他们公司是怎么运作的,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分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