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4日杭州讯(通讯员 章官翔 戎邵丹 记者李敏) 一个平均年龄只有21岁的盗窃苗木团伙,为了区区50元劳务费,5名窃贼竟盗窃了种植在马路上的300多株“金森女贞”苗木,造成国家重大的损失,最终,他们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4日凌晨2时,江西人江某,司某,安徽人王某、黄某、刘某等5人,在康桥一家网吧碰头,商量到哪里搞点钱。王某称自己以前偷过苗木卖钱,这个活来钱快,而且不需要任何技术。于是,几个人一拍即合,准备偷苗木赚钱。
到哪里去偷呢?王某又跳出来说,城西的马路都是新修的,两旁的绿化带里种的树苗应该值钱的。由于此事的发起者是王某,他还承诺,得手后不管偷多少,每人分得50元钱“劳务费”,卖苗木剩下的钱都归他。另外几个人一想,也对,这条路子是你提供的,没有成本,风险也小,干一次能够拿50元钱,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四人乘坐刘某的蓝色面包车开到城西刚新建的马路上,看到路两侧绿化带内种植着一大片金森女贞的苗木,江某、司某、王某、黄某快速下车,环顾四周后见没人,一人继续望风,三人用手摘到300株树苗的时候,被正在巡查的三名看护苗木工作人员当场发现,两名工作人员奋起追赶,被这四名窃贼用毛竹打伤。一名工作人员立即报警,西湖公安分局文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上述五人抓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来,在盗窃过程中不使用暴力,此案性质还只是盗窃,但由于在逃离过程中四人使用暴力将工作人员打伤,案件性质已转化为抢劫。于是,文新派出所对四名实施者以涉嫌抢劫而刑事拘留。
杭州市的环境绿化做的好,路边种植着一些有观赏价值的树种。可是,近段时间,一些杭城小蟊贼将眼光瞄准了路两旁绿化带内的珍贵树种,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西湖区公安分局通报另一起偷窃苗木的案件,在萧山做苗木生意的蒋某就将眼光投向了路边的树种。蒋某听做苗木生意圈子里面的人提起过,西湖区文三西路与紫荆港路路口种植着一批“金森女贞”的树苗,可以卖大价钱,如果移栽几株到自己的田里,再转手卖掉,岂不发了?于是,2006年11月1日中午,蒋某从萧山坐公交车到文三西路与紫荆港路路口,环顾了一下四周,没人,蒋某用随身携带的大剪刀剪了几株树苗。本来如果不贪心的话,剪了几株走掉也没人发现。但是,人的欲望一旦打开,就无法控制了。过了十几分钟,负责这一段绿化维护的工人杨某过来了,发现“金森女贞”树种齐刷刷被人剪去了一大片,而此时的蒋某还在拿着剪刀剪“金森女贞”树苗枝,杨某立即将其抓住并报警。光天化日“移花接木”最终,蒋某换来行政拘留5天。
据警方透露:从10月份以来,杭州市警方共抓获12名此类人员,均被拘留。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路上看到有人对绿化带内的珍贵树种、苗木下黑手,立即拨打110报警,决不能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