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两条船交"爱情保证金" 小伙为筹钱放火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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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05日 16:04:2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据检察日报报道,交不起女友强索的“爱情保证金”,囊中羞涩的打工青年竟以放火相要挟,向老板“借”钱。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未遂)将犯罪嫌疑人曹建国提起公诉。
21岁的江西小伙曹建国在温州市瓯海区某鞋厂务工,其家人在老家为他找了一个对象,但他不喜欢,后曹建国自己在温州结交了一个女朋友。
今年8月底,曹建国的家人催他回老家办婚事,新女友得知后提出分手。曹建国信誓旦旦地表示,回老家把事情处理完就回来娶她。新女友半信半疑,竟要曹建国交出2万元“爱情保证金”。
为了筹到这笔钱,8月30日,曹建国来到公用电话亭,给自己鞋厂的老板朱某打了个匿名电话,要朱某“借”给他3万元,否则“就等着厂里出事”。被朱某拒绝后,曹建国在次日傍晚来到鞋厂内,放火烧毁五捆鞋包。当天夜里,曹建国再次打电话给朱某,要他往指定的银行卡里汇入3万元,结果又被朱某拒绝。
9月2日,曹建国又到鞋厂内点燃一捆鞋包后正准备逃离现场时,被鞋厂员工发现。
来源:
中新社
作者:
潘标标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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