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的10%要捐出来?
虽然这封倡议信取得“良好”效果,但引来不少质疑声。
在该校“星光论坛”上,一位学生称拿了一等奖学金,将4000元钱中的200元捐了出来,但拿到系里,却被认为捐少了,有同学传话回来说,班主任老师说缺少爱心,以后不能入党不能评优。
还有同学向记者表示,他们捐款登记的时候还在后面注明是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是班干部,是否拿奖学金,“在一些分院甚至有这样不成文的规定,规定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捐助获奖金额的10%”。
“学校要求本着自愿原则,可事实上却非如此。”有同学表示,班委拿着全班同学募捐来的480多元钱去分院,却被退了回来,嫌太少。据说有这种遭遇的班级还不是少数,有同学认为,也许这件事情,已经成为某些做学生工作的老师显示成绩与工作能力的平台。
他表示,获奖学金的同学很多都是拿奖学金作生活费的,他们都要精打细算地过日子。
登记获奖信息方便统计
针对学生的质疑,陈老师表示,学生捐赠全凭自愿,学院没任何规定要求大家捐多少,更没有规定获奖学金的同学捐款的比例。他介绍说,在他当班主任的班里,一个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一等奖学金,但也只捐了10元,而另外一个则捐了200元。
不过,他也承认,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万人大学,募捐从学院到分院再到各个班,传达过程可能出现偏差,“一些班主任或者是班干部在具体操作中出现了问题”。
对于捐款统计时,是否登记学生党员和获奖学生的信息时,陈老师承认,有这么回事,但这是为了统计方便,“何况学生党员和获奖学生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
警惕捐款成为“规定动作”
对此,宁波某高校团委一名负责人称,校园里的公益活动是呼唤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其表现和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因此它在校园中永远是不可少的。特别是学生互助式的募捐更应鼓励。不过,对这样的募捐,学校有管理义务,如果此类活动延伸到社会,学校也应该知情,并加以引导。
但也有学生家长认为,学生本身不具备经济能力,他们捐出的都是父母的钱。因此,不管以什么样的爱心名义,学校都不应该组织学生进行此类捐款,尽管它常常看起来更具崇高性或权威性,即使学校原本以自愿为原则,最后也可能会演变成强制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