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关押期间,伙食分两个标准。正部级的一天吃三餐,副部级的一天吃两餐。我是副省长,按副部级待遇,一天吃两餐。一餐两个窝窝头,每个只有鸡蛋大小。每餐我把窝窝头掰成两半,一半分两口吃,一餐就是八口,一天就是十六口。早上有一碗米汤,很难见到米粒。晚上有一碗大白菜是不洗的。这种菜只给我们吃,连看管我们的战士也不吃。我的牙齿就是那个时候嗑坏的。这样的伙食,连半饥半饱也达不到,每天饿得要命。每年只有到国庆节的时候才能吃上一次肉,一顿饱餐。
还有一些监规,例如每半个月洗一次澡。每天上午半小时放风,就是轮流出来,在天井里走动。规定关在这里的人,谁也不能面对面见到谁。就是上厕所也一样,先敲门报告看管的战士,战士再报告班长,允许了,亮起红灯,才可以去,看管的战士就在厕所门口守着。便后解除警报,方可返回房间。
除那本红皮书《毛主席语录》外,连报纸都没得看。白天要么坐在凳子上,要么坐在木床上,面向墙壁,不准躺下。床头上有一个大灯泡,白天黑夜都亮着,门口看管的战士通过窗户时刻监视着里边的一举一动。如果违反监规,轻则训斥,重则拷打。几乎每天都有人被打,从门外走廊里传来嗷嗷叫的声音。
关在我对面的是中央国家机关的一位部级干部,年纪有些大了。大概是他冬天怕晚上起来小便,一次晚餐没有把菜汤喝完,倒在痰盂里了。就为这事,看管的战士打他。我不晓得打得多厉害,但从双方发出激愤的声音来判断,打得肯定不轻。
关在我隔壁的是一位公安部队的领导干部。不知什么原因,一次被打得大小便失禁。我每天看到他把被子晒在外边。后来又似乎神经失常了,怕他自杀,又增派了3个战士日夜双岗看管他。
我最早听到被打的,是浙江公安厅技侦处的一位女同志,叫李梅,她是我被抓到北京不久,与处长陈明等几个人一起被弄到北京关起来的。不知道什么原因,一次被打得很凶。这位女同志大声地争辩着、呼喊着。几个看管人员显然很恼火,扯着嗓子边骂边打,从走廊的一头拖向另一头。后来再也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不知被关到什么地方去了。
在里边我还算运气,没有挨过打。只是一次倒开水时不小心把热水壶炸了,看管人员两天不让我喝开水。我只好乘上厕所的时候喝自来水解渴。后来是我自己掏钱买的热水壶。
这种法西斯式的折磨人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林彪自我爆炸后,毛主席对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的夫人刘淑清反映情况的信作了批示,这才有所好转。
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是1926年加入中共的老党员。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即遭"四人帮"残酷迫害,于1968年2月被捕入狱,在狱中遭受残酷迫害。他要夫人刘淑清向毛主席反映情况。刘淑清想到了自己在外交部工作的大女儿刘润芬,让她把信交给能经常接触到毛主席的外交部王海容、唐闻生。毛泽东看过刘淑清的来信后,很快便找王、唐去询问。她们便趁着这个机会,将老干部们的悲惨状况向毛主席作了汇报。毛泽东震怒了,在刘淑清的信上作了如下重要批示:"请总理办。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
周恩来总理看到毛主席的批示后,很快予以具体落实,于1972年12月18日向时任公安部、交通部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负责人的李震、杨杰、吴庆彤等人,作了有关的进一步指示:"请公安部会同卫戍区将我在国务院当面提出过的要清查北京监狱待遇问题,再在年内做一次彻底清查,凡属主席指出的'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和虐待、殴打都需列举出来,再一次宣布废除;并当着在押犯人公布,如有犯者,当依法惩治,更容许犯人控诉。"
此后,我在狱中的生活待遇有所改变,允许吃三餐饭,一菜一汤,总算能吃饱了。允许家属探望。但在政治上的迫害,丝毫也没有放松。我们被关押在这里的人仍然被当作犯人一样,没有任何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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