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文 4项举措力推浙江慈善事业

www.zjol.com.cn  2006年12月13日 10:32:0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12月12日讯 (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廖小清)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今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通过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和管理、规范慈善募捐活动等4项举措,全面加快我省慈善事业发展。

  ●各地要依托乡镇、街道、城乡社区设置“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以方便接收群众物资捐赠。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各类慈善组织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慈善组织按照国家慈善募捐的有关规定和章程开展活动。

  ●捐赠活动始终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能以行政命令等方式下达捐赠指标,不能规定捐赠数额,不准摊派和变相摊派,不准从工资、津补贴中强行扣除捐资款。除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或国家指令进行临时募捐活动外,全省性慈善募捐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并确定每年11月为全省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各市、县(市、区)开展地区性社会慈善募捐活动,需经同级政府同意,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各级政府要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对慈善组织在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办公场所、启动资金、项目开展及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开展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项与制定工作。探索建立捐赠反哺激励机制,鼓励社会群体更多地投入慈善事业。

  ●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慈善文化。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汪成明 廖小清  编辑: 朱小燕

相关稿件

[12月13日·精粹]女大学生下基层当上副镇长

·我省捧出首份慈善榜 “浙江慈善奖”嘉奖50人 2006-12-13
·神秘慈善家捐款158万元 浙江慈善捐款全国居首 2006-12-13
·浙江慈善大会在杭州召开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2006-12-13
·齐心协力发展慈善事业 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社会 2006-12-12
·浙江首次颁发慈善奖 力争5年内劝募1%GDP的善款 2006-12-12
·95%的浙商低调做慈善 想让人知道又怕被人知道 2006-12-12
·首届“浙江慈善奖”揭晓:民营企业家“唱主角” 2006-12-02
·十个浙商九个善 浙商成为慈善“主力军” 2006-12-12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