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 温州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温州集资建房被指违规操作 发起人:不会停止运作

www.zjol.com.cn  2006年12月14日 08:37: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全国首例拿到土地的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温州破冰后,立即引起全国高度关注。昨日,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明确表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存在“违规操作”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要求。他还透露,该局近日已向建设部递交了一份关于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调查报告”。

  局长称其存在欺诈嫌疑

  “我们研究了相关文件和法律,认为‘个人集资建房’在标准上有明确要求,”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说,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操作上已脱离“个人集资建房”有关标准框架,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且违反了有关房地产开发要求,是一种变相的商品房买卖。

  胡立同说,法律意义上的个人集资建房标准有:土地是政府划拨的,符合经济适用房开发的有关要求;要在政府房管局的指导下成立非营利性组织来运转整个建造过程;可享受国家税费减免的优惠待遇;住宅不得向社会租售等。

  “另外,在事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温州个人集资建房组织就委托开发商拿地,存在欺诈嫌疑。”胡立同说,因此,政府完全可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按土地招投标有关规定,原先缴纳的拿地保证金1000万元集资款,极有可能被政府部门没收,这又极易引起社会各界的议论。

  发起人称不会停止运作

  温州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人、该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表示,国家没有法律禁止个人集资建房,况且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运作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他透露,目前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正按既定程序进行,“除非有关政府部门下发文件叫停,否则这个项目就不会停止相关运作。”

  北京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人之一、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宪生律师认为,在《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法》中,没有任何禁止个人可以建房的规定。


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  编辑: 朱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