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理答记者问(1)
2007年01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李理在26日召开的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问:大家对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监督法都非常关注,请李理副秘书长介绍一下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加强人大监督方面的设想和举措?
李理副秘书长答:监督法的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监督法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监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等。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特别是要在找准监督选题、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
常委会已经制定了今年监督工作的计划:一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今年将安排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科技自主创新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形势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项承诺”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五大百亿”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
二是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6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0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我省宏观调控措施和重要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
三是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今年主要有3个方面:跟踪检查2006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宗教事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跟踪检查2004年以来连续开展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今年重点是对政府规章开展备案审查,同时探索开展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省政府决定、命令的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今后人大监督工作情况,将通过人大门户网站、浙江人大杂志公告版,通过省级主要媒体以及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来源:
省人大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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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