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八大亮点
2007年01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李理在26日召开的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有八大亮点:
一、继续加强创制性立法。
全国首创的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这部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规范商号使用,防止“傍名牌”和恶意注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也创设了一些新的制度,是全国第一个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赋予业主委员会以诉讼主体的资格。
二、组织开展立法质量评估工作。
去年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了《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这是我省人大常委会自1979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第一次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立法质量评估机制,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三、对政府规章进行备案审查。
这是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也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并对报备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主动审查,对其中的种畜禽管理办法、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的个别条款,提出“与上位法不符或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等审查意见。省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停止执行相关条款,并提出具体改正意见。
四、切实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如去年选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物业管理条例组织了本届人大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还首次正式启动立法专家库工作。
五、深化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
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对预算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重点建设工程等监督。继续以部门预算为深化预算监督的抓手,实行部门决算审签制度,强化预算监督。设立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增强了预算监督工作力量。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通过初审,有利于增强预算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去年,常委会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常委会还把这次执法检查与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起来。通过检查,推动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七、认真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
代表提出的634件建议都如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其中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支持黄土丘陵综合开发、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等重点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的还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了代表和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八、依法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县乡两级人大同步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我省政治生活和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实践。常委会加强对新形势下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由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依法加强指导。同时,修改选举实施细则,作出有关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及时答复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并督促查处限制选民和代表民主权利、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来源:
省人大新闻中心
作者:
编辑:
徐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