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枫:京杭大运河的保护和申遗工作须国家重视大运河的实际价值在长城之上已列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第一位
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原浙江省政协主席刘枫昨日在京呼吁:京杭大运河的保护和申遗工作,须引起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要像保护长城一样保护京杭大运河。
刘枫说,长城是凝固的历史,运河是流动的文化。运河的实际价值远在已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长城之上。至今,其集航运、灌溉、防洪于一体的功能,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每年有10万多艘船舶长年在运河上航行,年运输量相当于3条京沪铁路。沿岸风光无限,文化遗产众多,京杭大运河已成为一条历史的和现实的“经济走廊”、“文化走廊”,成为沿河经济的“孵化器”,城市发展的“助推器”,旅游开发的“金名片”。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刘枫委员以第一提案人的身份,与58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启动大运河申遗工作的提案。2006年5月,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数十位委员、专家,全程考察了京杭大运河,并通过了《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杭州宣言》,为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推波助澜。
2006年12月25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重设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将大运河列在第一位。目前,国务院已将京杭大运河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刘枫说,虽然京杭大运河的保护和申遗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头,但面临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一是保护和申遗工作尚未引起国家层面和沿河各地的足够重视;二是长期以来,大运河的保护和整治缺乏整体保护规划和统一管理协调机制;三是整体风貌日遭毁坏,部分古河道频遭破坏,沿河民俗风情、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日趋消亡;四是保护工作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五是基础工作薄弱,文化遗产家底不清,经费严重不足等。
对此,他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国务院领导牵头成立京杭大运河管理委员会,并尽快编制《京杭大运河保护总体规划》;二是尽快出台《京杭大运河保护条例》;三是充分利用运河古河道,通过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实现京杭大运河全程通水,促进沿河各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四是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保护和申遗工作,包括设立京杭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在全国开展“爱我中华,护我运河”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赋予大运河以新的民族时代精神内涵,让古老的大运河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据悉,刘枫委员还将在大会期间全国政协组织的集体采访会上,专门就大运河保护和申遗问题接受中外记者采访。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王 雷
编辑:
李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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