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听浙江台记者沈杭珍、施晨燕采写的专访:《物权法是一部能让人安居乐业的法律》——访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国光。
相信很多人平时都会碰到这样的烦恼,物业公司把按理说是业主共有的车库、车位随意出租。李国光代表在说到这个问题表示,今后大家和物业公司争论车库归属问题时就有法可依了:
【出录音】车库,车位,划了一道道白线出租,我当时觉得司空见怪。现在《物权法》规定,公共通道,你是公有产权。车库,车位,是你物业公司的啊?
《物权法草案》就是那么部法律,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是调整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按李国光代表的话说,《物权法草案》把物权方面以前模糊不清的问题明确化了。
李国光参与了《物权法草案》的审议工作,他告诉记者,从2002年至今,物权法草案经历了七次审议,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目前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将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并列为一章,着重突出对公有财产和私人财产予以同等保护,是一部让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法律:
【出录音】尤其是浙江,富裕起来的浙江人民来讲是一部安居乐业的法,浙江改革开放以后,不论是乡镇企业转到民营企业,还有新农村建设来讲。都走在全国前列,它已经走入小康社会,财富积累多了,它的归属在哪里,不是很明确,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中国特色的物权法,现在规定了,国家平等保护,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侵犯,大家就安居乐业,更有信心,迈出更大步伐往前走。
这么一部既关系国家大事,又涉及民生利益的基本法律,李国光认为物权法草案一旦审议通过,接下来马上要做的就是对《物权法》普及,让中国社会能对这部法律家喻户晓
【出录音】当务之急还是宣传教育的问题。我觉得物权法是一个民法基本法,怎么让它家喻户晓,文盲识字的、发达地区的,边远地区的都知道物权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