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浙江代表团 > 媒体报道 正文
    
[浙江日报]贾庆林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

  贾庆林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时强调

  抓住机遇 乘势而上 把浙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王刚参加审议 习近平主持并发言 吕祖善等发言

  浙江日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杜大强 朱海兵) 今天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参加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并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浙江的工作,殷切希望浙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巩固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做大做强非公有制经济,继续把浙江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王刚参加审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言。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和汪晓村、李如成、蒋福弟、林华中、楼阳生、李露儿、李国光等代表先后发言。

  贾庆林在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说,近两年我连续两次去浙江,浙江的发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浙江是地域小省,但又是经济大省、文化大省、海洋大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特别是去年,浙江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5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3.6%,人均生产总值接近4000美元。财政总收入达2658亿元,增长15.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实际增长9.3%,连续22年保持省区第1位。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圆满完成了节能降耗指标,还首次实现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下降。这些都为浙江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为浙江的发展感到由衷的高兴。

  结合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贾庆林指出,要充分认识制定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意义,把这两部法律草案审议好。贾庆林强调,要正确理解两部法律草案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始终不渝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要进一步做大做强民营企业,努力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生力军、推进自主创新的生力军、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生力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习近平说,贾主席亲临浙江代表团,参加两部法律草案的审议,我们深受鼓舞。贾主席的重要讲话,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要求明确,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不仅对于我们做好当前的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当前的形势,正确理解中央的决策,正确谋划今后的工作,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贾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贾主席对浙江的关怀、鼓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精神动力,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机遇意识、前列意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习近平说,审议并通过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把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这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这两部法律草案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经过立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两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我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都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吕祖善在发言中说,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两部法律草案充分体现了公平原则、为民宗旨和中国特色。特别是物权法草案既保护国家和集体所有权,又尊重和保护私人合法所有权,确立了各类财产权利的平等地位。这符合宪法基本精神,也与现行基本经济制度契合。同时有利于激励全社会努力创造财富。两部法律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向法治社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纯等浙江代表团全体代表参加会议。

 
本页面由浙江在线网站和中国网通浙江省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