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保护湿地资源
2007年03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编制《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全面保护自然湿地资源,对涉及湿地的重大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还要举行听证会。
浙江省天然湿地主要分布在钱塘江、瓯江、飞云江3条较大的河流河口区。随着今年2月2日西溪湿地成为国内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加大湿地资源的抢救保护也成了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
浙江省政府明确提出,今后要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凡是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对湿地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争取到2010年,使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和初步扭转,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初步建立起湿地保护的管理、法制、科研监测等体系;到2020年,湿地保护与利用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形成完善的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新华)
来源:
绿色时报
作者: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