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17日讯 省委今天举行“浙江论坛”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应邀作“认真学习物权法、全面实施物权法”专题报告。省委书记赵洪祝等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其他副省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华元主持会议。
胡康生长期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工作,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自始至终参与了物权法的起草制定工作。在今天的报告会上,他结合参与物权法起草制定工作的体会,用深入浅出的语言,从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过程、基本原则、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对物权法作了深入、系统的分析、讲解。报告对于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物权法,运用物权法等法律手段提高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增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副省以上老同志和在杭省直单位副厅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