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2006年,杭州海关共查获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123起,案值近1200万,罚没近200万。涉及耐克、阿迪达斯等多个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涉及商品主要是服装、鞋帽、手表等日用品。向公安部门移送侵权案件案件3起,下达知识产权风险布控指令54条,布控查获率为55.6%;向省红十字会转交价值人民币近300万元的侵权货物物品。
宁波海关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35起,查扣侵权货物2751万余件,货物价值约3045万元,罚没收入约163万余元;涉及长城、蝴蝶、虎头、英雄和耐克等420项国内外知名商标和专利;涉案货物主要为服装鞋帽、日化洗涤用品、汽车配件、小家电等;下达知识产权风险布控指令91条,布控查获率达63%;向省红十字会转交侵权货物二批,共计服装鞋帽等物品32万件。
九、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06年,全省公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了公安部部署的“山鹰二号”行动,攻坚突破、侦办终结并移送起诉了假冒“中华”铅笔、“LV”提包和“西力士”药品等一批大要案件,在管辖的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5类案件中,共受理270起,立案202起,侦破144起,挽回经济损失5004万元,查处犯罪嫌疑人208人。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与工商、质监、海关、知识产权等行政部门,相继出台了执法协作、案件移送、区域整治等规定或行动方案。所有立侦案件中,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比例已达71%。
十、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7件147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80件12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76件305人,起诉160件25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件。
十一、知识产权案件司法保护
200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198件,比2005年上升7.2%。其中专利权纠纷551件,商标权纠纷173件,著作权纠纷350件,其他124件;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111件。省高院全年受理知识产权二审案件147件,比上年增长14.96%,审结143件。至2006年底,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诉前禁令案件3起,实施2起;受理并实施诉前证据保全案件2起。同时,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认定驰名商标,也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职能。全省各级法院受理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案件17件,新认定了“人本”、“唐狮”、“德意”三个驰名商标,累计认定8个驰名商标。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303件,比2005年上升215%。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08件。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7年4月1日起,对发生在其辖区内的第一审判专利民事纠纷案件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