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际交流与合作计划
(一)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继续推进与相关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活动。
(二)加强商标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工商部门继续与香港文汇报合作,在海内外进行浙江商标品牌建设的强势报导,助推浙江品牌的国际化建设。
(三)加强专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知识产权局重点开展对美、日、欧盟和港澳台的交流,提高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影响力。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活动。
(四)加强版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版权部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推动版权贸易。认真组织省内各出版单位参加以版权贸易为主题的第1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
六、推进企业自律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
继续开展企业专利试点示范,推动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二)积极稳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版权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集中精力,重点抓好第一批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七、为权利人提供服务计划
(一)各部门从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出发,全面为权利人提供服务
1.工商部门加强注册商标保护,支持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
(1)继续引导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注册农产品商标,大力推广农产品+公司(农户)+商标的新型农产品营销模式。
(2)支持鼓励证明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积极推行农产品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国际注册工作,实现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3)帮助企业扎实推进驰名商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特别要支持和鼓励知名度高的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积极创建驰名商标。
(4)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企业商标国际注册。通过法律宣传、相关知识培训等方法指导企业国际商标注册,并争取地方政府对国际注册商标的政策支持。
(5)组织各市县工商局建立贴牌加工企业数据库,以准确掌握贴牌加工企业的情况,并有计划、有重点指导帮助企业创自主品牌,扩大自主品牌产品的市场销售。
2.知识产权局开展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调查,将会展业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维权事例,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影响,提高企业维权意识。
3.版权部门切实做好“浙江省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的宣传和维权服务工作,真正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要根据既定的示范企业的权利义务,逐项抓好落实,真正发挥示范企业通过版权保护在推动我省版权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4.文化部门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电话“12318”的受理、查处、反馈工作,做到群众举报事事有查实,件件有回复。
5.各级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准确适用法律,全面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慎重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前证据保全,及时制止被控侵权行为,为权利人提供充分的救济。
(二)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1.省外经贸厅、知识产权局召开在浙投资经营的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改善投资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2.杭州海关组织海关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对话会,充分交流、沟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
1.知识产权局加强对专利中介机构的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依法规范专利中介服务,建立和完善专利服务机构的审核和资格确认制度、执业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以及监督制约机制。
2.出版部门充分发挥版权协会组织的作用。提出相关版权协会组织的调整意见,切实研究部分日常性版权事务,如作品自愿登记工作等的委托或转移调整问题。
3.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成立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促进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自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各相关执法部门相互协作、合力打击侵权行为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为政府与权利人之间的提供沟通的桥梁,努力营造政府、社会、公民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
八、研究计划
(一)加强我省国际知识产权竞争风险预防应对工作的调研
省外经贸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国际知识产权竞争风险预防应对工作的调查研究。
(二)开展浙江品牌国际化建设状况和对策措施的调研
工商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浙江品牌国际化建设状况和对策措施的调研。出台工商机关推进品牌国际化建设的意见,全面动员系统力量,不断推进品牌的国际化建设。
(三)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制“我省必需掌握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目录”
(四)省高级法院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的调查研究
1.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诉讼模式的试点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拟在义乌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民事案件“三合一”诉讼模式的试点工作。
2.开展对部分基层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调研。选择部分合适的基层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对贴牌加工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调研。在今年第二季度与省工商局一道开展贴牌加工中知识产权问题的调研,争取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尺度。
4.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如何落实“三项承诺”问题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