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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龙:在化解矛盾中促进社会和谐

   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温州调研时强调,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充分运用“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在真心为民解忧中密切干群关系,在不断化解矛盾中促进社会和谐。

  5月21日,夏宝龙在温州市委负责同志的陪同下,深入到苍南县、乐清市的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以及民情接待室等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近年来温州市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特别是苍南县通过“五站式”服务化解基层矛盾的做法,夏宝龙予以充分肯定。

  夏宝龙指出,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前进中的矛盾。我们要按照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努力使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成为体察群众疾苦、理顺群众情绪、解决利益问题、密切干群关系的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夏宝龙强调,要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特点,积极探索解决的新机制、新办法,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要进一步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紧紧依靠基层党政组织,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的疑惑,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有处说、有回应、有结果。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各种社会矛盾进行经常排查、实行分流处理,确保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要更加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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