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享有权利,就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
2007年06月2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广泛权利,就要——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
嘉宾:陈华兴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所长余 华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背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记者:省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这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何重要意义?
陈华兴:改革开放是一个整体性推进的过程,它不仅是经济文化社会进步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逐步完善、逐步成熟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和经济改革相辅相成,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记者:省党代会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请问今后这些方面将如何进一步完善?
陈华兴:浙江是全国最早开展立法听证的省份之一,自2000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重要法规草案登报征求意见。省人大还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建立地方立法专家库,实施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进行网上视频直播,这大大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今后,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要着力加强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
余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省今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主要应在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正确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记者:省党代会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还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对此有何理解?
余华:近年来,我省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今后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继续加强和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村(居)务进一步公开,让村(居)民更好地参与村(居)务管理。
陈华兴:我认为,今后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以群众为主体,以民主沟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主要内涵的民主治理,有效保障和落实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还要通过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如举行恳谈会、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促进厂务公开,使企业员工能更多地参与企业管理。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黄 宏
编辑:
何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