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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COD排放总量要比2005年下降15.1%

2007年07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国家下达浙江省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是:到2010年,COD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1%,二氧化硫下降15%。这个任务必须确保完成。浙江省环保局局长戴备军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信心,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乘势而上,全力以赴实现污染减排目标。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多项工作。”

  ——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分别制定重点行业的环保准入和落后生产能力淘汰标准,明确需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名录和工作进度要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继续深入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

  ——进一步完善减排政策措施,制定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政策措施。

  ——着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和达标率。今年底前建成并投运列入“811”整治计划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启动中心镇和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直接面江城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脱硫进度。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建设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调配,也可经环保部门核准由企业间排污权交易进行调剂。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总量排污。

  ——切实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执法监管。分级确定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开展“飞行监测”,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

  ——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切实加强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

  ——认真组织减排考核。出台我省污染减排管理办法以及污染减排监测、统计、考核实施办法。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状况。

  ——制定完善减排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检查,每季度对污染减排形势进行分析。

  ——严格污染减排责任追究。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生态省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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