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党代会报告解读·社会篇③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
2007年07月0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网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沈中明
【报告引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大力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重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强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制度。认真做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水平。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切实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和红十字事业。
报告解读人: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小恩
暖意与重任
“在这次党代会的大组发言中,我谈到对我来说体会最深的是省委重视民生、关注民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思想。”
作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参会代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明显感受到了会上吹来的浓浓暖意。
而暖意的背后,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任也更重了。
“我们要看到这次党代会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赵书记的报告,提出了‘六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文明、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环境更加优美、生活更加宽裕;“六个新突破”:在加强自主创新、深化改革开放、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全面改善民生方面实现新突破。要实现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生活更加富裕,在全面改善民生方面有新突破,都离不开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陈小恩不无感慨地说。
成绩与难点
这几年,浙江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突飞猛进有目共睹——
到“十五”期末,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62万人、640万人、445万人、453万人和285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不断加强。养老保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初步满足了城镇职工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目前已覆盖到全省96%的乡镇和85%的行政村,累计参保人数477万人。率先在全国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至“十一五”开局的2006年,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64万人、731万人、504万人、604万人、383万人。全省234万人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有88万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我省被征地农民以参加社会保障人数和筹集保障资金的总量约占了全国的1/3。
然而成绩背后,热点、难点问题仍然不少。“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农民工劳动保障问题,技能培训如何拓展空间、提高质量问题等等,都要求我们潜心研究,摸清情况,勇于探索,加强指导。”陈小恩说。
目标与行动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在省党代会报告着重将此作为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一个具体目标。对于具体的实施部门来说,应该怎样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陈小恩表示,今后五年,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使我省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政府投入加大,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具体是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探索研究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重点要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全覆盖。同时,还要加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作。
陈小恩特别强调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我省进一步改善了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服务,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至2006年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为227万人和148万人,均居全国首列。实行了农民工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办法,试行了工伤医疗的“绿色通道”和小额度、无等级工伤事故的简易处理模式,使农民工及时得到社会保障待遇。
背景延伸:
十五期间,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各项制度更加规范,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管理取得积极进展。
“十五”期末,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62万人、640万人、445万人、453万人和285万人,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400万人、412万人、56万人、241万人和85万人。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不断加强。200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5亿元,累计结余537亿元。(“九五”期末,累计结余为96亿元,增长4.6倍)。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21个月。
养老保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月人均养老金已达1028元。
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初步满足了城镇职工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共有1270万人次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法制化、规范化。
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目前已覆盖到全省96%的乡镇和85%的行政村,累计参保人数477万人。
率先在全国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到2006年全省已有234万人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其中有88万人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养老金。
“十一五”社会保障方面的目标
率先建立符合浙江实际、覆盖城乡,保障水平多层次,保障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法制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到“十一五”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900万人、失业保险770万人、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000万人和450万人。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杨晓燕 沈中明
编辑:
朱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