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消费
浙江居民收入快速增长。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实际分别比上年增长10.9%和9.3%。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0%以上,已连续6年居中国31个省(市、区)第3位,省(区)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倍以上,已连续22年居各省(区)首位。
居民生活质量继续改善。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2.9%和37.2%,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13349元和5762元,体现发展与享受需求的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和医疗保健、休闲旅游等方面的支出比重越来越大,与汽车相关的支出、交通通信支出及居住类商品消费成为城乡居民新的消费热点。
居民住宅
浙江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2006年人均使用面积增加到26.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5.6平方米,住房的内在质量得到了提高。
社会保障
浙江省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全面推行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1%。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等政策,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企业最低工资等标准。2006年全省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财政资金244亿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失地必保、即征即保。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不断扩大,2006年底,全省8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已经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86%。新型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浙江在中国较早地实施了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即指那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然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人)集中供养率分别达92%和98%,在全国率先实行免收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
医疗保健
全省医疗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06年全面启动了农民健康、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科教兴卫、强院、中医药攀登等“六大工程”建设。加强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建制乡(镇)已全部实现网络直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网络直报系统每天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城乡联动、协调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初步建立覆盖全省、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较好落实农村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重点人群重点服务和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12项卫生服务任务。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浙江期望寿命已达74.9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