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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局全局动员坚决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

  2007年08月0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大考验面前,浙江检验检疫局迎难而上、全局动员、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中狠抓落实,全面部署落实出口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初步成效。

  一把手亲自挂帅 打赢快速反应硬仗

  根据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质量安全是‘一把手工程’,首先要落实‘一把手’责任”的指示,浙江局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一把手阎震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领导直接抓。在领导小组下面,分别成立了动植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进出口食品信息跟踪应急处理和食品安全执法工作质量稽查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的职责,完善工作小组的运转机制。

  进出口食品信息跟踪应急处理小组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处理突发事件24起,并对总局的通报和口岸查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快速核查。同时指定专人每天跟踪美国、日本、欧盟、香港地区等我国食品化妆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实时收集国外官方发布的我出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对国外官方网站发布的我出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涉及浙江局辖区的,在总局食品局核查以前,主动要求分支局核查,赢得工作上的主动。动植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小组和食品安全执法工作质量稽查工作小组也纷纷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在省局的带动下,各分支局也纷纷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进出口食品管理工作,确保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在省局的指导下,浙江各分支检验检疫局结合辖区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特点,出台了重点食品、化妆品检验监管操作规程。并在抽查检验模式的框架下,以电子监管为平台,结合分类管理,推进大类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路,以达到集中有限人力,抓住重点,既监管到位,又规范工作。

  “两查四分析一梳理” 严密监管疏而不漏

  针对浙江出口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浙江检验检疫局深入开展“两查四分析一梳理”工作,全面深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两查”,即对企业可能存在的“2-2-6”模式、非法夹带其他产品出境、假证通关、异地报检骗取换证凭单、不实申报、非法收购非注册企业产品及非备案基地原料、擅自改变加工工艺出口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以送检代替抽检、要求监装不监装、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程序不到位、货证不符放行货物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四分析”,即对被国外通报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对当前管辖企业的自检自控体系、追溯体系、标准化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分析;对出口食品的产品风险及项目风险进行分析;对自身检验监管、检测技术、执法把关和服务企业等工作进行分析。“一梳理”,即对各单位在推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提高检验监管工作有效性、针对性的典型经验进行一次梳理。

  在“两查四分析一梳理”工作以及口岸查验反馈情况的基础上,浙江局迅速组织执法大检查。浙江局阎震局长专门就此作出批示:食品安全不能忽视,要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这一批示,有关部门从分支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地,对分支局及出口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稽查。一是检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工作,对企业的自检自控体系的建设、运转情况进行考查;二是处理“两查四分析一梳理”以及口岸强化查验工作中查出的违规企业,以扶优扶强为指导思想,对出口企业暂停一批、淘汰一批,完善“优良企业名单”及“违规企业名单”;三是检查一线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尤其是对重点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监管情况,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情况,残留监控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源头控制的监管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质量督查。今年上半年对314起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结案228起。在对出口茶叶卫生注册的专项检查中对61家企业做出吊销和暂停出口资格的处理。

  同时,在此基础上,完善工作制度,查找监管漏洞,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规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确保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加强相关单位协作 全力保证出口食品质量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方面配合,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通过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有利于信息互通,集中人力、物力攻克难关。浙江局在局领导的部署和带领下,有关处室积极与系统内相关单位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保证出口食品安全,共同推进浙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是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贯彻总局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总局要求各分支局要加强合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指示,浙江局食品监管处主动与质监局的对口部门进行联系,初步确立了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双方将从建立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把关、监管合作机制,共享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信息,共同探索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备案管理等方面入手,按照依法行政、监管有效、资源共享、协同执法的原则,全面建立和谐的合作机制。二是与多个口岸局建立查验、把关的协作机制。日前,浙江局由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赴上海、宁波等口岸检验检疫局进行交流沟通,强化口岸查验和产地检验监管相关工作,并落实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口岸、产地相互协作机制,巩固强化口岸查验、产地检验监管的有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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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浙检 编辑: 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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