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共青团丽水市委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对丽水市青少年宫副主任实行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拔职位和名额
丽水市青少年宫副主任1名(准公益事业副科)。
三、选拔范围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拔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好的理论知识水平,以及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有相应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丰富的领导管理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2、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时间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3、担任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相当于正股级以上)1周年以上或担任副职领导(相当于副股级以上)3周年以上;有从事青少年教育2周年以上的经历;(教育系统须有乡镇中心学校副校长以上的任职经历)。
五、选拔方法和步骤
1、报名。凡具备以上资格并有意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业绩证明(奖状、荣誉证书、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照3张,并提交《公开选拔报名表》一式二份,到丽水团市委办公室(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515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联系电话:0578-2091753,联系人:邓老师。
2、审查。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选名单。报名总人数不足9人不开考。
3、笔试(占总成绩4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管理知识。
4、面试(占总成绩60%)。取前6名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高分到低分,取笔试、面试综合分数前3名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研究确定。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拔对象。
8、公示。对拟选拔对象在丽水日报、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和丽水共青团网站(www.ls54.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按组织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有关调动和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拔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丽水市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丽水市委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