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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历史性转变 全面落实新时期环保工作

  第四,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必须从再生产的全过程保护环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任何社会的再生产过程都是由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四个环节构成的。从四个环节的关系来看,消费是目的,生产是手段,分配和流通是中间环节。环境问题贯穿于这四个环节,保护环境也必须落实到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过去,我们的环境管理主要集中于生产领域,忽视了对分配、流通和消费领域的关注,环境利益分配不合理、灾难性交通事故频发和奢侈型消费现象孳生等问题日益严重,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日渐突出。以消费为例,生存消费、发展消费和奢侈消费是三种类型。生存消费带来的环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发展消费则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奢侈消费就是浪费,必须想办法限制,有的甚至还要禁止。好的经济政策就是好的环境政策。去年,通过出台脱硫机组上网电价每度电提高15分钱、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电厂脱硫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极大地激发了电厂脱硫的积极性,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通过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通过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提高大排量汽车税率,将环境管理进一步向消费领域延伸,用经济政策引导公众可持续消费,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实践证明,从再生产全过程加强环境保护,必须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以实施清洁生产为重点,解决生产中的环境问题;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重点,调整环境与经济利益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以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为重点,防范流通中环境事故的发生;以绿色税收调节为重点,引导人们可持续消费。

  第五,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必须认真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是当前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国务院《决定》确定的七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下决心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具体内容是:突出一个重点:就是国务院《决定》提出的七项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国家环保工程。这七项重点任务的重中之重是污染防治,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又是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办好两件大事:就是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落实三项制度:就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环境目标责任制。强化四项工作:就是加强环境政策法制、宣传教育、科技、国际合作。加强“五大建设”:就是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处理好六个关系:就是正确处理经济与环境、当前与长远、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以及城市与农村环保工作、区域之间环境保护的关系。“万目不张举其纲,众毛不整振其领”。实践证明,不抓重点,工作中就会如坠烟海,失去重心,眉毛胡子一把抓;不抓重点,就不能把握全局,辛辛苦苦、忙忙碌碌而成效甚微;不抓重点,就不会有正确的部署和计划,不可避免地要打乱仗。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充分体现了“重点论”和“两点论”的哲学思想,是对环保力量的重新调配,是对环保资源的整合重组,是对工作部署的战略优化。

  三、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2007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更是扭转减排被动局面的关键一年。为了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任组长,曾培炎副总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先后召开了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对节能减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近期,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分别赴太湖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湖泊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我们确定了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活动,切实加强环保系统“五大建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环保系统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污染减排这一中心工作,加快污染治理,严格环境执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上半年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三大体系”建设,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局积极配合发改委制定并颁布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先后召开了污染减排形势分析会、“三大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等,就污染减排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发布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地方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年初和年中,先后派出工作组对减排情况进行核查。

  中央财政增设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支持“三大体系”能力建设。13亿经费预算已下达地方,其他项目正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我局会同各地和有关部门编制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管理办法,待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今年1—6月,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634万吨,与2006年同期(12746万吨)相比下降08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6913万吨,与2006年同期相比(6896万吨)增长024%。全国火力发电量增长183%,新增火力发电装机容量3500万千瓦(包括燃气机组300万千瓦),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3712万千瓦,全国燃煤机组脱硫装机容量达到187万千瓦,占火力总装机容量(515亿千瓦)的363%;关闭小火电机组约239台、装机容量543万千瓦。全国新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近300万吨/日;176座污水处理厂通过完善管网,增加污水处理能力403万吨/日;淘汰造纸、皂素、酿造等落后产能企业1200多家。

  二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5月,召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了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六条政策措施,在国内外引起积极反响。7月12日,召开了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家宝总理、培炎副总理的讲话精神,总结湖泊污染防治的经验教训,明确目标和任务。北京市抓住奥运机遇、用足奥运契机,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充分发挥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协调周边地区共同行动,减少臭氧、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

  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取得阶段性进展。4月28日,我局会同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22万余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8000多家,对近1600家典型违法企业挂牌督办,追究相关责任人170人,严厉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为了将这项工作推向深入,7月4日,召开全国环保系统坚决贯彻中央领导批示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要求全系统进一步明确任务,建立环保后督察制度,加强环境执法,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积极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1—6月,全国12369环保热线共接到投诉91万件,受理69万件,办结63万件,办结率91%。接报突发环境事件65起,同比下降了244%。其中,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起,重大环境事件5起。经过各级政府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这些重大环境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

  三是采取“区域限批”措施,从发展源头控制污染。年初,针对一批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对4市和4个电力集团的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目前,82个违规项目全部完成查处和整改。7月3日,决定对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及长江安徽段的6市2县5区实施“流域限批”,暂停该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石家庄深泽县东区污水处理厂等6家长期不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和环境违法严重的攀钢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等32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同时,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水专项三大环保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订草案强化了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责任和治理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环保任务相当繁重,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困难很大,不断发生的污染事件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

  从经济增长的态势看,“两高一资”的增速十分迅猛,结构性污染问题仍未缓解,环境压力依然较大。今年1—6月,GDP同比增长115%,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5%,其中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增长速度更快,达到20%。如果不尽快遏制“两高一资”快速增长的趋势,污染减排的目标将难以实现。从我局环评受理和批复项目的行业结构来看,电力、石化、钢铁、冶金及有色等重污染工业项目所占比例仍然较大。

  从污染减排的现状看,综合措施尚未到位。截止目前,今年规划的老机组脱硫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仅分别完成20%和32%。由于年度计划和淘汰名单尚未公布,钢铁、有色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污染减排的投资渠道尚未落实。激励减排的政策还不到位。一些地方仍未将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企业,减排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缓慢。

  从环境监管情况看,环境违法行为相当普遍。我局近期对淮河、海河、黄河、长江及重点湖泊进行的专项检查表明,违法排污问题十分突出。在检查的11个省、区的126个工业园区中,有110个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和“三同时”不落实等环境违法问题,占873%;在检查的7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38家存在运转不正常、处理不达标或停运的现象,占506%;在检查的529家企业中,有23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占442%。可以说,在相当一部分地区,没有把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从环境质量状况看,水污染相当严重。1—6月,七大水系总体为中度污染。其中,黄河、松花江、淮河为轻度污染;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一些河道丧失了使用功能。三峡库区上游及影响区水质为轻度污染。“三湖”水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发展,化学需氧量没有完全控制住,氮、磷却有所上升,不少地方水质已经沦为五类和劣五类,富营养化状态达到中度和重度。

  从环境事件看,潜伏着不少环境隐患。4月以来,太湖蓝藻持续暴发,贡湖饮用水源一度出现污染,严重影响了无锡上百万群众的正常生活。巢湖、滇池、三峡库区支流等流域也不同程度地出现水华,进一步大规模暴发的隐患仍然存在。江苏沭阳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城区供水被迫中断40小时以上。上半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2046封,比去年同期增长6%。来访249批,增长26%。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在上升。可以说,环境隐患无处不在,一旦诱因出现随时可能引发环境事件,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社会危机。

  从国际形势来看,环境压力不断加大。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和对下一轮减排的打算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酸雨、沙尘暴、颗粒物对区域和全球环境影响成为一些国家和新闻媒体炒作的话题。跨界河流开发和水污染成为周边国家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欧盟等国家实行的一系列环保新标准直接威胁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特别是环境问题与国际贸易顺差等问题交织在一起,更使我面临的国际环境形势错综复杂。

  在上半年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基础上,下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在继续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同时,将水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打好“五大战役”,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是对环境违法突出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实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减排指标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结合的机制。对没有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地区,对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都要实行“区域限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遏制全国重点流域水质恶化趋势。下一步,要继续强化和扩大“区域限批”范围,使“区域限批”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是加大重点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贯彻落实家宝总理、培炎副总理讲话精神,以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为契机,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的指导方针,针对不同湖泊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采取“一湖一策”的治理措施,努力遏制重点湖泊富营养化加重的趋势。对已发生富营养化的湖泊,在全流域停批增加氮磷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使湖泊休养生息。抓紧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太湖、巢湖、滇池还要分别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

  三是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9月,我局将组织召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将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延伸到其它重点流域。统一防治步调,研究提出流域污染防治和化学需氧量减排的关键措施。通过采取严格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全面防治污染、强化综合手段和鼓励公众参与等措施,强化流域环境管理,努力使重点流域的水质逐步得到改善,对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形成强大压力,引导各地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从根本上缓解水环境的压力。

  四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我局将联合发改委召开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紧紧围绕节能减排这一中心任务,总结工业污染防治的经验,在系统梳理现有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工业企业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消除工业生产环境安全隐患、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等进行研究和部署,提出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的价格、信贷、投资、财税、贸易等政策措施。特别要强化针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

  五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我局计划与农业部、建设部、卫生部联合召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重点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妥善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积极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认真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着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推进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在巩固上半年二氧化硫下降趋势的基础上,力争下半年化学需氧量也出现下降趋势,使这两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实现“双下降”。

  当前,全国环保系统正在深入开展“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活动,齐心协力加强基层环保部门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我局带头解决“文山会海”问题,清理达标评比表彰活动,给基层环保部门松绑,让他们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环保总局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和机关思想作风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全面提升环保系统推进历史性转变的本领。

  浙江省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2006年,全省生产总值为15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6%,人均GDP接近4000美元,列全国第4位。浙江自然环境优美,地形复杂多样,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说,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全国第4位。

  浙江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洪祝书记指出,今后看浙江的实力不单要看GDP,更要看百姓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祖善省长强调,宁可GDP增长降低几个百分点,牺牲速度,也要坚决完成节能减排指标。近年来,全省上下突出重点,狠抓“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落实,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明显加大,城镇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一些地区摘掉了污染严重的“黑帽子”。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农村环境保护全面推进,一些乡村的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环保部门苦练内功,挺直腰杆执法,成为全国环保系统严格执法的排头兵,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利用市场经济发育早的优势,积极探索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的新办法,在区域生态补偿、排污交易、污染治理市场化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为国家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积累了宝贵经验。经过努力,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今年上半年双双出现下降,下降幅度名列前茅,环境监管能力显著增强,环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浙江以全国1%的土地承载着4%的人口、7%的经济总量和4%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资源小省、消耗大省、负荷大省”的特征明显,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相当突出。今后,浙江应该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加大污染产业淘汰力度,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保投入,依法科技进步,加快治理步伐,坚决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在推进历史性转变、对江河湖泊实施休养生息方面,为全国作出表率。

  国家环保总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支持浙江的环保工作:

  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在今年“三大体系”能力建设、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浙江环保系统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浙江率先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今后,国家对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投资将有大幅增加。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浙江的支持。

  三是“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这是国家科技发展的十六个重大专项之一。将围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水环境治理改善和重要流域的综合管理,启动一批项目,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能力。我们将发挥浙江环境保护科技领域人才济济的优势,支持开展具有区域特点和全国示范意义的水环境保护方面的科技攻关。

  四是环境政策体制创新。支持浙江在健全环境价格体系、推广排污权交易、完善生态补偿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支持乡镇环保机构建设的体制创新,并及时总结经验,向全国推广。

  我们相信,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环境保护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最后,希望大家关心、支持、参与环保工作,因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谢谢大家!(此文是周生贤同志在“浙江论坛”报告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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