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局五项措施铁腕规范市场采购商品报检工作
2007年09月2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随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一些问题逐步浮出水面。义乌局迅速行动。从9月24日,采取打击虚假申报、提高抽批查验率、加强批次管理、加大检测力度、规范改单审批程序五大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出口商品报检工作。
一、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保证报检工作的真实性。申报后如发现没有实际出口货物的,依法按不合格处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报检公司处以5%-20%的行政处罚;
二、提高抽批自验率。在确保40%抽单自验外,对可疑单证检验科可实施拦截检验,对市场采购商品不从上海、宁波口岸出口的报检单子,作异常情况处理,实行批批检验,并做好相关情况登记;
三、加强批次管理。按规定每批报检货物必须加贴检验检疫批号,未加贴的判不合格,确保货证相符;
四、加大检测力度。报检时,要求货物100%备齐,且经组货单位与发货人验收合格,涉及安全卫生的敏感商品,由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抽样,并送实验室检测,杜绝作弊行为;
五、严格规范改单审批程序。无论是以何种理由改单的,都须经相关施检部门申报,并由综合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义乌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宗金就规范报检工作对代理报检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代理报检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自律,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完成日常代理报检工作的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的延伸,深入申报工作的源头,掌握每批申报货物的真实情况,切实做到如实申报。各代理报检公司必须依法办事,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到六个“不允许”:1、不允许与报检人串通,逃避检验检疫。2、不允许与报检人员串通,虚假申报、套取单证。3、不允许与报检人串通,随意更改单证。4、不允许收集情况不明的业务向我局报检。5、不允许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6、不允许在义乌组货在义乌出口而到外地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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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贾英
编辑:
杨晓燕